【慧聪消防网】7月18日下午4时许,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后旗公安消防大队监督员在蔺润喜大队长的带领下来到呼和镇开展公众娱乐场所消防监督检查工作,行至呼和镇东青加油站前时,发现一辆油罐车正停在加油机旁。出于职业敏感性,蔺润喜大队长命令立即上前检查加油车有无违规现象。当检查人员走近时发现,车内1人正在吸烟,看到有检查人员来,吸烟者慌忙将剩下的烟蒂藏起,但任他再躲藏也难逃执法人员的双眼,大队监督员将加油车连同两名相关人员带回消防大队接受调查。
经过调查该李姓男子系巴彦淖尔本地人,在对吸烟者李某的现场询问和对加油站工作人员的询问以及现场照片的证据,确认李某在易燃易爆场所内吸烟的事实,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二条的规定。这起事件事实认定清楚,证据确凿,大队执法人员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并根据法律规定给予其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精彩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