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聪消防网】2007年6月至今的3年时间里,广西农村发生火灾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直接财产损失、受灾户数,较前3年时间分别下降23%、54%、83%、7%、22%。这些数据,折射出广西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取得的显著成效。
近年来,广西各级各部门切实将加强新农村消防工作作为一项保民生的“民心工程”、保稳定的“基础工程”、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保障工程”、农村消防安全管理的“创新工程”来抓,立足农村实际,坚持标本兼治,走出了一条“新农村、新消防”的新型发展路子。
着力构建五级农村消防工作责任网络
“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在农村消防工作上,广西普遍实行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着力构建起自治区、市、县、乡、村五级农村消防工作责任网络。自治区、市、县(区)三级均成立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领导小组,建立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研究并协调解决涉及农村消防工作的重大问题;各乡镇政府分别成立农村消防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制定乡镇消防安全工作组织制度、管理规定,制定火灾事故联动处置预案;各村民委员会成立村民消防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实施村屯的消防工作。4月20日,融水苗族自治县村寨防火工作管理局挂牌成立,下设办公室、防火股、项目股三个股室,并在全县所有乡镇分别设防火工作管理办公室,办公室为各乡镇人民政府的内设机构,设1至2名防火助理或消防专干,每年核定用于村寨防火工作日常管理的财政经费在150万元左右。
建立健全政策法规保障机制。2006年以来,自治区政府先后印发了《关于加强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的指导意见》等4份指导性文件,各级政府也出台了一系列保障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的政策规章。今年借《广西消防条例》修订的机会,广西消防总队建议将农村消防工作内容纳入其中,自治区人大有关立法部门、自治区政府法制办已原则同意新增相关条款。
建立健全并落实工作责任机制。自治区政府还每隔2至3年与各市签订《消防工作责任状》,明确农村消防工作任务及目标;各市、县、乡三级政府每年都要签订《年度消防安全责任书》,并纳入领导干部任期目标考核,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创建“文明村镇”内容,确保了工作落实。
2007年以来,各级党委、政府先后表彰了在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86个单位和270名先进个人,推广了6个单位的先进经验。
大力推进少数民族村寨防火改造
据统计,2007年以前,广西每年农村火灾起数均占到全区总数的60%以上,尤其是桂西北连片木结构房屋村寨火灾隐患严重,2000年至2007年年均火灾近30起,其中烧毁30户以上的年均6起。
为彻底解决村寨火灾频发这一农村消防工作最大的“难点”,广西消防总队积极请示汇报,自治区政府多次召开专题会进行工作部署,将村寨防火工作列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内容,并多次启动“一票否决”机制,否决部分农村火灾多发县市的评先进资格。
从2008年开始,村寨防火工作连续三年被纳入自治区政府为民办十件实事之一,并从同年开始用3年时间投资8.2亿元实施水改、电改、灶改、寨改加房改的“4+1”改造,这是广西历史上一次性消防投入最大的一次。目前项目累计投入6亿元,新建消防水池2155个,铺设供水管网3600多公里,安装消火栓11200具,配备手抬消防泵1730多台,购置消防车35辆、消防摩托车141辆,其他消防器材4.8万件套,组建消防队1500多支。
多年来,广西消防总队先后在20多个村寨进行了试点,摸索和总结整治工作经验。试点村寨抵御火灾能力明显提高,多次将大火扑灭于萌芽状态,凸现了试点示范工程的成效。2009年1月4日中午,三江侗族自治县独峒乡唐朝村发生火灾。村民及时发现,组织义务消防队员利用了6台手抬机动泵对火势进行控制,与此同时,乡政府调集附近村寨的4台手抬机动泵和义务消防队到场增援,将火扑灭,没有造成人员伤亡和更大的财产损失。村寨自防自救能力大大提高,村寨连营大火得到有效控制。近两年平均火灾起数下降了60%,烧毁30户以上的连营大火也减少了一半,今年以来更是没有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
建立健全长效机制,重点发展三类消防队伍
针对乡镇、村寨义务消防组织不健全的难题,广西各级各部门在消防队伍建设上狠下功夫,重点发展三类消防队伍:政府专职消防队、乡镇机动消防队、农村义务消防队。
目前,广西已建有政府专职消防队50个,有消防员1165人、各类消防车130辆。各地还结合本地实际和需要,因地制宜建立发展了6176个义务消防队,有5万多人,每年由乡镇政府及派出所指导进行不少于2次演练。
乡镇机动消防队依托当地的治安联防队或民兵组织组建,人数不少于20人,由乡镇政府出资保障,公安派出所负责管理,县消防大队每年进行不少于2次的专门培训和指导。广西已建设机动消防队449个,现有消防员6305人、各类消防车231辆(包括三轮消防摩托车169辆)。近年来,防城港市各级政府投入311万元购置了20辆微型消防车和23辆消防摩托车配发到各乡镇,在全区率先实现了所有乡镇都配有消防车和消防摩托车。
广西还在强化消防监管上狠下功夫,把农村消防工作列入公安派出所的重点监督管理视线。目前,全区1475个公安派出所全部建立消防警务室,14364个行政村警务室全部明确消防管理职能。据悉,各县公安派出所将超过100户以上的大村寨作为重点监管对象,设立防火档案,定期开展检查。初步形成了纵到底、横到边、上通下达、反应灵敏的村寨消防工作监督网络,有效地预防和减少了村寨火灾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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