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聪消防网】 日前,山西省公安厅联合省教育厅、团省委、省少工委下发通知,决定从今年起,利用三年的时间在全省开展“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学校”创建活动。2010年全省所有的中小学校全面展开创建活动,2012年全省每个县(市、区)至少要拥有一所“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学校”。以此全面提高中小学校“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扑救初起火灾能力、疏散逃生能力和宣传教育能力”,推动实施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
创建“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学校”活动以“学习消防知识、共创平安校园”为主题,通过活动,全面提升中小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和消防安全教育能力,引导与激励师生学习消防安全知识,掌握必要的消防常识与逃生自救技能,最大限度地预防火灾事故发生,保障中小学生健康成长,维护校园消防安全环境。参与创建的学校将制定学校消防安全教育计划,加强、完善学校消防安全教育各项制度建设、固定消防宣传阵地建设等。消防安全教育活动将结合中小学校的少先队、团组织的活动,将纳入日常教育范畴。
通知明确规定了明确规定了创建学校要有消防安全知识教材,并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教学内容;每学期开学初、放寒(暑)假前、学生军训期间,对学生普遍开展一次专题消防安全教育;每学年组织一次全员参与的应急疏散演习和一次到消防站或消防教育基地参观体验,师生接受消防安全知识教育率达100%;选聘消防专业人员担任学校的兼职消防辅导等内容。
山西省公安厅联合省教育厅、团省委、省少工委的相关负责人专门组成“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学校”创建活动组委会,组委会办公室设在了省公安消防总队,指导创建活动的顺利开展,不定期对各地的创建活动进行督导检查,并通报检查情况,确保创建活动落实到位,真正做到创建活动有人抓、有人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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