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聪消防网】日前,笔者从省消防总队了解到,从今年开始,海南省将在包括消防中控室监管员、防火巡逻员、火灾报警系统操作员、固定灭火系统操作员4种消防职业岗位强制推行持证上岗,以保证建筑物消防设施得到正确维护、保养和使用。
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日前正式发函同意成立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海南)站。该鉴定站的承建单位为海南省消防协会,负责开展建(构)筑物消防员初级、中级、高级、技师和高级技师五个等级的职业技能鉴定。
2009年3月,公安消防局和中国消防协会批准海南消防协会承建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海南)站,同年12月,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海南)站通过国家资格审查。2010年4月28日,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批准建立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海南)站,负责开展建(构)筑物消防员初级、中级、高级、技师和高级技师五个等级的职业技能鉴定。
为了认真贯彻国家公安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相关规定,海南省公安消防总队决定用2~3年的时间,对从事消防行业特有工种的人员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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