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聪消防网】 5月17日,江苏宿迁宿豫区政府召开区长办公会,专题研究消防车辆购置事宜。会议研究决定,同意由区财政全额拨款114万元作为专项经费,购置1辆抢险救援消防车、1辆水罐消防车及配套器材。
近年来,宿迁市宿豫区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城乡建设步伐加快,全区2009年财政收入12.03亿元,比上年增长44.1%。在经济社会发展的同时,火灾扑救和抢险救援难度明显增大。为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求,进一步增强部队战斗力,宿豫区大队主官多次向区委、区政府汇报,提请区政府将消防车辆装备建设列为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区委、区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解决资金来源,最终将车辆装备建设经费作为专项经费,由区财政予以保证,确保车辆及时购置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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