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聪消防网】“对责任不落实,“四个能力”建设未达标,管理工作不到位,存在火灾隐患不及时整改,制度措施未落实而发生火灾事故的单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5月17日下午,福建省南平市消防支队召集市区100多家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公共娱乐场所、人员密集场所负责人,签订了《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工作责任状》。
《责任状》明确了提高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切实做到“消防安全自查、火灾隐患自除”;提高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切实做到“火情发现早、小火灭得了”;提高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切实做到“能火场逃生自救、会引导人员疏散”;提高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做到“消防设施标识化、消防常识普及化”等“四个能力”建设的具体内容。《责任状》强调:各单位要认真按照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的要求,开展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严格消防安全管理措施,提升自防自救能力和水平。2010年,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全部达标。
《责任状》对各社会单位“四个能力”建设提出了要求,场所及其所在建筑依法办理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手续,公众聚集场所使用(开业)依法取得使用(开业)的消防安全检查手续,单位无重大火灾隐患。一年内单位未发生亡人火灾事故或者较大以上火灾事故。2010年10月15日前各单位开展自评,并将自评结果报辖区消防部门备案,消防部门将适时组织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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