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聪消防网】笔者从内蒙古自治区安监局了解到,根据公安部、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联合下发的《开展建筑消防设施专项治理实施工作方案》,自治区公安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从即日起至10月30日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建筑消防设施专项治理。
据了解,此次专项治理范围涉及设有消防设施的建筑,重点是高层、地下公共建筑和其他设有人员密集场所的建筑。建筑消防设施主要包括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防烟排烟系统、防火卷帘等防火分隔设施、应急广播和应急照明、安全疏散设施等。重点治理是否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设置、配齐了建筑消防设施;建筑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建筑物的产权单位或受其委托管理建筑消防设施的单位,是否明确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部门、管理人员;同一建筑物有两个以上产权、使用单位的,是否明确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责任并对建筑消防设施实行统一管理。消防控制室是否实行双人24小时值班,值班操作人员是否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经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是否具有消防设施操作技能和应急处置火灾事故的能力;在建工程是否依法通过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或者备案检查;施工现场是否设置了消防通道,是否按有关规定设置了消防水源,是否配备了必要的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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