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聪消防网】 4月2日,公安部召开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会议后,宁夏中卫市消防支队领导积极向市政府做了专题汇报。宁夏中卫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在4月22日召开的全市消防工作暨构筑“防火墙”工程大会上,马世军副市长提出了具体的工作要求。为贯彻落实《公安部关于印发<构筑消防社会安全“防火墙”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深入推进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近日,中卫市政府下发了《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工作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明确了指导思想:以预防重特大火灾、保持火灾形势持续平稳为目标,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深化消防安全责任制为主线,以筑牢“防火墙”工程为抓手,以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制度化、消防执法规范化、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管理标准化、消防宣传常态化为重点,全面提高火灾防控能力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将“防火墙”工程打造成惠民利民的“民心工程”,形成党委政府统揽、部门齐抓共管、社会群防群治的消防工作良好局面。
为开展好各项工作,市政府依托市消防工作联席会议成立了“防火墙”工程领导小组,由政府副市长马世军任组长,消防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下设办公室挂靠市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由消防支队赵德明支队长任主任,负责全市构筑“防火墙”工程的组织、指导、督察和考评。
《意见》指定了总体目标并细化了工作任务:
政府部门方面。一要进一步明确政府消防工作职责。抓紧研究制定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消防工作职责,确保消防安全责任制的逐步实施,建立和实施职能部门消防执法联动机制,健全消防联动执法机制,保障执法系统的畅通。要抢抓自治区打造黄河金岸和市县建设美利、石空等工业园区的时机,积极启动消防规划编制,强化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创新工作亮点。今年上半年要启动编制中卫市“十二五”消防事业发展专项规划,将构筑“防火墙”工程相关要求纳入规划内容。二要严格落实各职能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消防安全责任。充分发挥各级消防安全委员会的综合协调作用。市、县区每季度组织召开一次例会,及时沟通信息,研究解决消防工作重大事宜,督促协调各行业主管部门落实监管责任。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制定加强和规范本行业、本系统消防安全的管理规定,明确管理职责,将消防工作与行业、系统自身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考评。三要大力宣贯新修订的《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制定出台相关政策。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办法》,研究出台大型商场市场、高层地下建筑、公共娱乐场所等地方标准和《中卫市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农村消防管理办法》、《中卫市关于招商引资项目消防政策实施规定》、《消防便民利民措施》等,进一步强化政府的领导责任、行业部门的监管责任、社会单位的自我管理责任和广大群众的参与责任。四要加大专项考核,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追究制。市政府将在6月份组织检查组,对全市消防安全基层基础工作进行检查,对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进行验收,7月份召开现场会进行示范推动。同时,将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任务作为年度消防安全工作目标,落实季度通报、半年督导、年终考评验收,每年12月份组织对各县区政府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考核,并将考核结果运用到县区领导班子政绩考核、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和“平安中卫”建设等考核内容之中。五要加强公共消防基础设施、消防装备建设。我市公共消防基础设施还很薄弱,市政消火栓“欠账”较多,各级政府要本着“抓紧还旧账,决不欠新帐”的原则,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工作。要抓好三个方面建设:市政消防设施、消防装备、消防站建设。
社会单位方面。一要依托民间团体或社会中介组织建立消防保安派驻机制和消防专业人才储备库。以《保安服务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64号)为依据,规范全市保安从业资格消防准入工作标准,强化物业保安和自招保安的消防培训,建立消防专业人才储备库。继续扩大保消执勤岗点在市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覆盖率,确保2010年新建岗点全部开展消防工作。组织协调成立消防安保公司或完善保安公司消防职能,招聘消防保安,对其进行业务培训,签订管理合同。根据大型宾馆、商场、歌舞、洗浴场所和消防控制室等场所工作需要,与消防安保公司达成工作协议,可以雇用消防保安。用人单位每年分两次向消防安保公司缴纳消防保安工资、“五险”等费用。今年年内对100名巡防队员、保安人员,全部进行消防知识和技能培训,达到“懂消防法规、防火常识、灭火知识、逃生方法,会报火警、疏散人员、使用灭火器材、扑救初起火灾;遭遇火灾具备良好的身体、心理素质”的“四懂四会一具备”的标准。每年根据工作需要,通过招聘、聘用等途径,形成消防工程设计、预算、施工建筑物业、心理、火灾原因分析、刑事侦察、痕迹鉴定、化学危险物品管理等方面有一定研究和造诣的人才储备库,及时处理消防方面问题。二要组织成立社会办学组织,依法开展社会化消防培训工作。推动中卫地区有条件的办学单位尽快成立消防培训机构,依法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工作。年内,相关机构要对全市范围内企业单位法人、消防安全管理人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培训。通过消防安全知识、组织疏散、火灾扑救、宣传培训等方式,经严格考试合格后颁发消防安全培训合格证。对无故不参加、考核不合格的人员要及时通报公安消防机构依法查处。如条件不具备,不能在年内依法取得许可,公安消防机构暂时负责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培训工作,并积极指导相关机构取得办学资格。三要规范单位内部管理秩序,提升单位安全保障。通过组织消防演练、业务技能竞赛等活动,考验单位内部管理水平,查看相关人员是否在位、职责是否落实。在全市社会单位广泛开展以会检查消除火灾隐患、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逃生和管理标准化、标识明细化、宣传常态化为主要内容的“三会三化”建设,力争使每个重点单位都有1至3名业务精通的消防安全“明白人”。大力推广“三提示”(提示顾客所在场所火灾危险性;提示顾客所在场所逃生路线、安全出口具体位置,遇火灾等紧急情况如何正确逃生、自救;提示顾客所在场所内简易防护面罩、手电筒等设施器材的放置处和使用方法)和大型疏散指示标志、日光灯式应急照明,普查室内消火栓维护保养,确保完好有效,无漏水、破损现象,确保商场消防执勤点建成并运行正常,确保单位内部应急处置机制完善。四要制定建设和考评验收标准,推行等级评价制度。5月份制定“三会三化”建设和考评验收标准,7月底前分级对重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轮训一遍,全市打造35家消防安全样板单位,同时认真总结建设经验,逐步向所有重点单位推广。年内全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100%达到《重点单位规范化管理实施标准》建设标准。全面推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红、橙、黄、绿”四色等级评价制度,切实强化消防安全动态管理。
农村、社区方面。一要深化乡镇、街道网格精细化管理。全面落实乡镇、街道“四抓三防两落实一到位”(街道办、乡镇抓“面”,行政村、社区抓“片”,行业办、巡防抓“线”,派出所、保安抓“点”。加强人防,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和技能;落实物防,完善消防设施器材配置;推广技防,提升防范火灾科技含量。社会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居民群众落实法定义务。应急机制建设到位、保证及时有效处置初期火灾)消防工作机制。大力推行消防安全标牌管理,在火灾危险性较大的“九小”场所设立警示标牌,标明场所火灾危险性、消防安全事项、消防安全责任人和乡镇街道监管人员。今年年内各县区30%的乡镇、街道消防工作达到网格精细化管理标准,30%的“九小”场所达到标牌化管理要求。2011年各县区40%的乡镇、街道消防工作达到网格精细化管理标准,40%的“九小”场所达到标牌化管理要求。2012年,各县区乡镇、街道100%达到网格精细化管理标准,九小”场所100%达到标牌化管理要求。二要切实提高农村和社区火灾防控水平。切实加强农村和社区消防工作,积极组织开展“零火灾村镇”、“零火灾社区”争创活动,年内各县区70%的行政村达到有防火公约、有消防宣传标语、有志愿消防队伍、有消防水源、有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的标准,50%的社区达到有消防工作站、有消防宣传橱窗、有公共消防器材点、有志愿消防队伍的标准。今年年内市政府将选取2个农村、3个社区进行试点推广,组织各县区乡镇政府、建设、民政、文化、公安、居委会等单位参加现场会。2011年,50%的农村、社区完成达标;2011年全部达标。三要加强多种形式消防力量建设。今年,每个县区要选两个重点镇建成“有1至2辆消防车和装备、有车库、有5至10名队员、有正常经费保障”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其他已建成镇兼职消防队的要全部按照新的“四有标准”(有固定队址、有队员、有车辆装备、有必要的经费保障)提升建队质量和档次,到2012年,各县区所有乡镇都要有自己的志愿消防队;对已经建成的乡镇多种形式消防队和乡镇、企业专兼职消防队,进一步提高营房设施、车辆装备等建设标准,落实经费保障;加强“巡消结合”、“保消合一”队伍建设,全面推广“巡消结合”、“保消合一”工作模式,对巡防队员、保安人员开展消防安全培训,配备必要的消防装备器材。开展“4队3员”建设(在重点工业园区建立公安现役消防队,在重点工业、企业建立专职消防队,在居委会组建治安巡逻队,在行政村组建志愿消防队;在乡镇、办事处设立消防安全员,在公安派出所设立消防监督员,在行政村设立消防巡查员),充分发挥“4队3员”火灾隐患排查治理作用、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作用、灭火救援先遣作用。四要强化派出所及警务室消防监督管理。全面落实公安派出所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制度、工作例会制度、宣传教育制度、责任告知制度,全员培训派出所负责人和专兼职消防民警。将消防工作向社区和农村警务室延伸,打牢消防监督管理基础,全面提升警务室消防检查、宣传教育、服务群众的能力。实行消防监督人员联系警务室制度,向社会公开联系方式,每月对警务室民警进行业务指导不少于1次。6月份制定全市警务室消防监督工作标准,打造警务室消防监督工作试点,8月份召开现场推广会,逐步实现警务室消防工作制度化、常态化,年内各县区30%的警务室达标。将派出所消防监管工作纳入公安机关工作考核范围,并占有一定的比分,适时通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各县区消防大队要全程参与派出所工作考核,对存在的问题要提出具体的解决办法。
公安机关消防监督方面。一要提升执法队伍整体素质。执法队伍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到社会单位的消防安全,要通过“四个突破”提高队伍素质。一是在执法数量上有新突破。今年各级消防机构要在2009年执法基础上,实现查处行政违法行为案件起数翻一番。二是在执法规范上有新突破。完善修订《消防行政许可工作流程》,对消防行政许可工作在窗口收件、指定承办、资料审查和现场踏勘、出具意见、技术复核、法律审核、行政审批和送达各环节的期限、人员、操作规程等作出具体的规定。三是在执法水平上有新突破。成立执法服务队。通过上门指导,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加强业务交流,开展异地交叉检查和互相探讨消防执法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等来提高执法水平。开展以消防法制业务为重点的大学习、大培训、大考核活动。充分利用网络考试系统、执法手册、业务考核等方式,对全市消防监督员进行摸底考核。5-6月份分期分批组织全市消防监督执法人员到先进地区进行不少于15天的跟班见学培训,7月份开展全市消防执法技能大比武活动。四是在执法责任落实上有新突破。成立执法质量考评小组和督察小组,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的督察,在执法例会上通报考评结果。将年度执法考评总成绩计入绩效考核体系,与干部的实际利益相挂钩。同时,对执法中发现的问题实行严格的责任倒查和追究制度,落实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率。二要修订出台相关制度规定。建立消防工程施工、消防产品维修、消防设施检测服务企业“黑名单”制度,制定《“九小场所”界定标准》和《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标准》及考评细则。同时,积极探索行政处罚证据搜集、法律条款运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适时修订完善。三要强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坚持常态化检查与专项治理相结合,集中开展公共娱乐等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高层、地下建筑和建筑消防设施专项治理和消防产品打假专项行动,实行高层、地下建筑和超大规模场所首席消防监督员制度,落实超常管控措施。大力整治城中村、城乡结合部、“三合一”、“九小”场所以及商业密集区、车站周边地区等消防“乱点”,实行消防、治安、公安派出所多警联动,每季度开展清查整治行动,严防亡人火灾发生。针对人员密集场所采用可燃有毒材料装修的问题,加大装修材料见证取样检验力度。继续按照“一般隐患本部门限期解决、较大隐患多部门会商解决、疑难问题组织专家解决、重大问题挂牌督办解决”的方针,由市政府、局委和镇(街道、园区)分级分类挂牌督办火灾隐患。出台具体规定,分行业分类型进行规范管理,2010年5月份集中开展消防产品打假活动,6月份集中治理公共娱乐场所,7月份集中规范宾馆饭店管理,8月份集中治理易燃易爆单位,9月份集中治理古建筑、清真寺、旅游景区,10月份集中规范网吧管理。四要规范消防执法行为,增强消防执法透明度。研究出台解决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证据搜集、执法档案管理等方面制度,全面提升执法水平,推动消防执法“三规范、三提升”(执法主体规范、执法能力提升;执法行为规范、执法质量提升;执法程序规范、执法形象提升),坚决杜绝被撤销、变更的行政复议案件、行政败诉案件、国家赔偿案件的发生,全面实现消防执法工作跨越式发展。要建立快速高效的消防监督执法机制,确保消防执法依据准确、程序严谨。既要严格执法,又要热情服务;要深化警务公开制度,切实转变工作作风,规范审批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增强监督执法的透明度;要加强廉政建设,坚决防止执法不公、以权谋私、以情代罚、以罚代法等现象的发生;坚决防止乱摊派、乱罚款和“吃、拿、卡、要”行为,切实树立严格执法、勤政为民的公安消防队伍形象。五要切实做好消防宣传培训。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规定》,逐步建立以学校专业教育和社会单位教育培训为基础、消防安全专门培训和职业教育为支撑、社会宣传教育广泛覆盖的全方位消防安全教育培训体系,实现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的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和社会化。力争通过2-3年的努力,使行业从业人员得到全面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普遍受到消防安全专门培训,消防行业特有工种实行职业资格证书上岗制度,全民消防安全素质得到整体提升,为全市消防安全形势的持续平稳提供有力的人力保证和智力支持。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依托社会办学机构认真组织开展消防重点单位责任人和管理人员的消防安全培训,确保各重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员的培训率达到100%。积极利用我市新闻媒体、手机报、手机短信等媒体,巩固消防宣传固定阵地,在繁华闹市、大型商场、大型社区设立宣传标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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