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聪消防网】日前,经浙江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批复同意,杭州消防培训中心将正式成立消防行业国家职业技能鉴定站,这是浙江省内继省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之后第二个批准建设的鉴定站,也是浙江省内县市级消防行业中第一个成立的国家职业技能鉴定站。建成后,将为杭州市高起点、高质量开展消防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带来有利契机。
为进一步规范统一社会消防安全培训模式,加强社会消防职业技能鉴定工作,2009年,浙江省消防总队在杭州消防支队开展社会消防安全培训和社会消防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试点,全面落实消防特种岗位持证上岗和职业技能证书制度。
作为省内最早开始谋划、部署开展消防职业技能鉴定的市一级单位,杭州支队党委给予高度重视和大力扶持,吴兰冲、张飞军政委亲自抓,熊军、李莉副支队长等领导具体抓,连续十余次召开专项会议,研究制定建设方案和计划,细化分工,落实责任,量化任务,明确进度。在实施过程中,支队通过明确社会培训分类、内容、时间及要求;明确消防职业技术工种及申报条件;建立完善师资力量和考评员队伍;建立完善全市消防从业人员信息档案库;建立相适应的实地督导机制等,全面推进社会安全培训和社会消防职业技能鉴定试点工作。
今年3月初,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职业能力建设处、省职业鉴定中心办公室等领导一行专程来到杭州消防培训中心,考察培训中心相关消防培训设施设备配置情况,并对杭州消防培训中心人员结构、管理方式、信息化系统平台、考务安排等方面进行详细了解和考量。
根据现有条件和设置标准,新成立的杭州市消防行业国家职业技能鉴定站的鉴定职业(工种)等级为建(构)筑物消防员(五、四级);鉴定范围为全市消防从业人员。为进一步规范社会消防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省人力资源保障厅也对杭州消防职业技能鉴定站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要坚持国家鉴定标准,确保鉴定质量;二是要重视对职业技能鉴定站的管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到考评分离;三是要坚持考评员培训制度,使鉴定工作法治化、制度化、规范化。
开展社会消防安全培训和社会消防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落实消防特种岗位持证上岗和职业技能证书制度,既是贯彻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加强消防工作,推进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国家和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重要手段。杭州市消防行业国家职业技能鉴定站的成立,必将对全市输送更多更优秀的消防行业人才,为维护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消防安全稳定起到助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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