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聪消防网】“孔明灯”又名“天灯”、“许愿灯”,初期是用于许愿、祈福,后来逐渐发展成了儿童、青年人的燃放娱乐方式,适逢元宵佳节,安徽滁州市人民广场、南湖公园等地燃放孔明灯的人数日益增多,形成了一股流行风,火灾隐患令人担忧。为此,市消防支队长张勇及时向江山市长进行汇报,江山市长高度重视。并于2月23日上午,指派市政府副秘书长黄修玉紧急组织召开“禁放孔明灯”会议。滁州市公安局、市消防支队、工商局、行政执法局等有关部门领导参加了会议。
会议针对“孔明灯”情况作了重点通报,会议指出,“孔明灯”的燃放对引发火灾存在极大的隐患,一是对城区居民造成威胁;二是对航天器造成威胁;三是对琅琊山国家森林公园造成威胁,因此,禁放“孔明灯”刻不容缓。
黄修玉副秘书长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发布孔明灯“禁放通告”。由行政执法局制定、发布《关于禁止销售、燃放孔明灯的通告》,明令禁止,严禁非法销售、燃放“孔明灯”,对于因燃放孔明灯造成的严重后果将依法追究责任。二是成立监督检查小组。公安、工商、行政执法局和消防支队分别抽派3人组成监督检查小组,开展专项整治孔明灯活动,强化监管职能,自2月23日至2月28日,元宵节前夕,对滁州市区人民广场、南湖公园等销售燃放孔明灯较多的场所进行不定时的检查和巡查,取缔销售摊点,加大处罚力度,杜绝隐患。三是做好“禁放”孔明灯宣传工作。各部门要充分做好《通告》的发布和张贴工作,通过电视、电台、报刊、网络等各类媒体积极教育引导市民充分认识燃放“孔明灯”的危害性,动员居委会、小区物业、广场物业管理部门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市民依法履责,自觉遵守通告精神,自觉维护公共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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