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聪消防网】 2009年1月24日21时51分,贵州省都匀市消防三中队接到大队调警,位于都匀市法院小区13层顶楼有人要跳楼自杀。接到出警命令后,中队迅速出动一辆特勤车14名消防官兵赶赴现场救援。15分钟后,消防官兵赶到现场,同时大队值班领导何万国也先期到达救援现场同市公安局领导一起组成救援指挥部。
官兵们一下车抬头便看到,在小区内13楼楼顶有一少女站在楼顶,看上去情绪十分激动,随时有跳楼轻身的可能。指挥部见到这个情况后迅速作出救援指示:由市公安局李永强政委同副大队长何万国到楼顶稳住少女的情绪,待楼下救生汽垫铺设好后伺机进行救援。另一组人在楼下铺设救生汽垫。一切救援准备完毕后,公安人员对其展开谈话,在同少女的交谈中得知,起因是当日同男友发生争吵,才产生了跳楼轻身的想法,经过长时间的谈话安抚少女情绪趋于稳定,提出想见男友一面。现场民警连忙答应他的要求,将其男友请到现场,见此情形公安人员同其聊理想,聊感情,聊生活,最终将其打动,23时32分轻身少女自觉从楼顶走下来。(来稿单位:黔南州消防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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