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聪消防网】2010年1月14日,江苏板桥消防职业技术培训中心发布了关于开展2010年度第一期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资格(初级)培训的公告。
根据苏消协【2009】15号《江苏板桥消防职业技术培训中心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培训管理规定》的精神开展培训,将提高建(构)筑物消防员专业技能和职业素质,
培训对象为从事和即将从事建(构)筑物消防员(包括建(构)筑物消防安全管理、消防安全检查和建筑消防设施操作与维护)工作的人员。
培训内容为中国消防协会组织编写的《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资格培训讲义》对于建(构)筑物消防员应掌握的相关理论知识和实操技能。
培训结束进行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合格者颁发江苏板桥消防职业技术培训中心统一印制的《消防职业等级培训结业证书》。凭此证书可在全省范围内从事建(构)筑物消防员岗位应聘见习,亦可申报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资格初级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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