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聪消防网】12月9日,宁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哈莹,人大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副主任乔同福,消防总队防火监督部部长苏占堂等领导一行深入石嘴山市调研《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草案修订工作。调研中,与石嘴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宏富及公安、建设、财政、物价、安监、消防、质监、工商、大型企业等部门主要领导进行了座谈。
座谈会上,人大法工委哈莹副主任指出,为进一步加强火灾预防和灭火应急救援工作,保护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根据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颁布实施,自治区人民政府拟定了《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草案并提请人大进行审议。为使实施办法更具合理性、科学性,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及司法工作委员会、消防总队组成联合联合调研组深入石嘴山、银川等地进行实地调研,广泛听取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对实施办法草案的修订意见,为下一步的审议工作提供民主、科学、准确地参考依据。
随后,各部门对实施办法的具体条款内容进行了深入讨论。讨论中,市财政局提出以制度的形式,将政府每年对消防经费的投入、增长比例写进实施办法中,为财政部门年初制定经费预算提供可执行的依据;市建设局对明确大型建设工程、大型人员密集场所具体标准等问题发表了意见;市星瀚集团燃气公司作为企业代表对消防行政处罚罚款上限和下限差额较大,即消防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问题发表了看法。
在收取建设工程项目公共消防设施建设费问题上,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胡建志指出,消防部队在各种急、难、险、重任务面前始终冲锋在救援最前线,是一支为党和政府解忧,为人民解难的尖兵队伍。但由于装备的缺乏和落后,导致救援过程十分艰难,有时候甚至是在拿着消防官兵的生命做赌注。受经济因素制约,政府财政缺乏,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和消防装备经费欠账问题制约了消防工作,而新建工程单位承担的公共消防安全责任又很少,按照财政、物价部门标准由政府适当收取费用来加强消防工作很有必要。孙武疆支队长代表市消防部门从进一步细化政府、社会单位的消防工作职责,明确消防经费的具体保障形式,规范对消防技术服务企业的管理等方面提出了建议。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宏富代表市人大表示,消防工作事关国计民生、事关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是一项服务于广大人民群众的公益事业,不论是政府还是相关部门、企业单位都应该予以足够重视和加强。此次修订工作很有必要,以新颁布的《消防法》为根本,结合了宁夏的实际情况,具体条款各方也进行了讨论并达成了共识,希望实施办法能够早日通过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的审议,从而进一步加强火灾预防工作,增强消防工作责任制的落实,推动消防工作齐抓共管,实现火灾形势持续平稳。
最后,经过多方讨论,市各部门对实施办法修订草案达成了一致意见,并向自治区人大调研组提交了合理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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