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聪消防网】扑救高层建筑的火灾有一定的难度,高层建筑的消防也因此被更加重视。市公安消防局10月28日向本报公布了2009年市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共212家,其中,高层建筑有107个,占了一半。
东莞市电影院、东莞市人民医院、东莞市会展大酒店、东莞展览馆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榜上有名。
按照国家标准,10层以上的住宅和24米以上的公共建筑都属于高层住宅。而东莞现有的消防灭火云梯车,最高只能达到52米,扑救超高层火灾,仍存在一定困难。
酒店和商场是“大户”
此外,列入重点单位的酒店有63家,医院有5家,商场(包括百货商场、购物广场)有63个,汽车客运站有2个。
从重点单位区域来分析,南城有37个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东城以27个次之,莞城和虎门各有15个,长安有14个,厚街12个。
被列入2009年市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212家单位主要涵盖四种类型:东莞市人民医院、市供电公司、东莞市汽车客运总站等大型公用设施;东莞市彩怡百货、东莞市金歌饮食娱乐有限公司等人员密集的商贸设施;东莞市玖龙纸业有限公司、中央储备粮广州新沙港粮库等大型化工仓储场所;东泰花园、阳光澳园等大型居住小区。
重点单位每年至少检查一次
“根据今年新实施的《消防法》,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将发生火灾可能性较大以及发生火灾可能造成重大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单位,确定为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市公安消防局相关负责人说。
上述负责人介绍,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履行的消防安全职责包括:一是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实施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二是建立消防档案,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三是实行每日防火巡查,并建立巡查记录;四是对职工进行岗前消防安全培训,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和消防演练。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作为监督抽查的重点。”上述负责人表示,对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每年至少监督检查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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