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聪消防网】60年来,佳木斯市林业人牢记周恩来总理“青山常在,永续利用”的嘱托,让一座座青山更加翠绿了,林业经济实现了跨越式发展。改革开放后,勤劳的林业人用辛勤的汗水,为座座青山筑起了一道道保护森林资源的“防火墙”,取得了连续实现22年无重大森林火灾的佳绩。
新中国成立前,佳木斯浅山区大小山火连年发生。新中国成立后,国家重视保护山林,省政府通令各地严防山火。1981年后,我市贯彻“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加强护林队伍,建立健全控制野外火源制度,利用各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取得了明显效果。
2008年初,市委将森林防火工作作为全市民生工程“十项利民实事”创建平安佳木斯推进工程的重点工作摆上了突出位置。防火紧要时期,市委书记林秀山、市长李海涛都亲自过问森林防火工作,并对森林防火工作做出重要批示,加强了对重点时段森林防火工作的领导。全市各级森林防火部门对市、县两级森林防火指挥部《扑火应急预案》进行了修订和完善,提高预案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实用性。全市认真组织开展了“清明”、“五一”、“戒严期”、“十一”几个战役,重点解决上坟烧纸及农业春播、山野菜采集、秋收等的野外火源管理工作,科学疏导农事用火。森林防火期间,各级森防部门充分利用卫星监测、飞机巡护、瞭望塔台、地面巡逻和开通森林火灾报警电话“12119”及加强与110、119指挥中心联动等手段,对林区火情进行全方位和立体式的监测,确保有火情及时发现,打早、打小、打了。截至去年,我市已连续实现22年无重大森林火灾的佳绩,多次受到省委、省政府的表彰和奖励。
新中国成立前,市郊农村多为“光腚屯”、“光杆路”。新中国成立后,为响应毛主席“绿化祖国”、“实行大地园林化”的号召,市郊农村积极兴办苗圃,发展育苗基地。到1989年,累计造林46.7万亩。改革开放后,全市造林积极性进一步高涨,使许多荒山荒坡披上了“绿衣”。5年来,全市共计完成造林任务63万亩。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关于“大干三年,基本绿化龙江大地”的部署,我市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经过反复论证,科学地制订了《佳木斯市造林绿化总体规划》及退耕还林、农田防护林、村屯绿化等3个专项造林绿化规划,决定利用3年时间,到2010年基本实现平原、半平原地区绿化达标,力争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18%以上,基本实现绿化佳木斯的奋斗目标。用5年时间,到2012年全市有林地面积增加24.3%,活立木蓄积增加230万立方米,市森林覆盖率由现在15.6%提高到19.3%,城区绿化覆盖率由37%提高到40.3%。初步建成生态文明、环境良好的生态绿化体系和园林绿化体系。今年4月22日,我市在松花江湿地公园开展了大型义务植树活动。市委书记林秀山、市长李海涛等市领导及市直机关及驻佳部队等62个单位,共计1500多人参加了全民义务植树活动,掀起了全市造林绿化和义务植树的新高潮。今年春季,全市完成造林任务26.1万亩,占省下达计划的105.8%;完成公路绿化1211公里,完成村屯绿化533个。
改革开放前,大片湿地被人为破坏、蚕食。随着国家对生态环境保护的日益重视,我市逐渐加大了保护湿地的力度。针对全市湿地保护管理现状,提出了“对上做好沟通协调,对下做好服务,充分发挥指导、监督和管理职能”的工作思路,工作初见成效:以松花江、黑龙江、乌苏里江为框架的全市湿地保护网络已经形成,全市现有国家、省市级湿地10个,总面积达33.63公顷。
多年来,全市林业系统干部职工在保护森林资源的同时,依法对破坏森林、湿地资源的行为坚决打击。近5年来,全市共查处各类林政案件307起,有效地保护了国家的森林资源。仅去年全市就查处林政案件76起,行政处罚119人;办理刑事案件10起,追究刑事责任5人,案件查处结案率达95%以上。近年来,充分利用我市林业资源优势、地缘优势和环境优势,积极落实有关扶持政策,大力发展林业替代产业,特色养殖、生态旅游、绿色食品、北药开发等一大批林业替代产业逐步得到发展壮大。2008年全市林业系统实现总产值1.85亿元,实现利润及育林基金1600万元。
作为全市“十项重点工程”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对于充分调动广大农民发展林业的积极性、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重大意义。自实行林改以来,市林业局按照“资源增长、农民增收、生态良好、林区和谐”的总体目标,把林权制度改革作为全年工作的重中之重强力推进。市林业局先后举办两期《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培训班,对全市各县(市)、区林业局长、主管局长、林改办主任、林业站长进行了中央10号文件精神业务培训,进一步明晰林权制度改革的核心内容和方式方法。在林权制度改革过程中,各地始终坚持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坚持走群众路线,采取灵活多样的林权改革方式。目前,经过全市各级林业主管部门的共同努力,全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主体任务已完成三分之二。原定3年完成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在2008年年底全面完成,走在了全省前列,被省林业厅誉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楷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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