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聪消防网】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9.2”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群策群力创造稳定的消防安全环境,圆满完成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暨国庆60周年消防安全保卫工作任务,9月2日上午,湖北咸宁市政府副秘书长雷宏斌与市防火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和市一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签订了《咸宁市国庆60周年期间社会消防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下称《责任书》),标志着该市国庆60周年社会消防安全保卫工作有了新的“紧筛咒”,确保在“强制执行”中切实提高消防安保成效。
该《责任书》明确了七项工作目标:
1、进一步健全消防安全管理机制,加强火灾预防、消防安全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确保在国庆节期间,坚决不发生火灾事故,单位无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
2、实行每日防火巡查,在国庆期间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检查,发现火灾隐患及时予以消除;对一时难以整改的火灾隐患,国庆期间实行临时查封,确保安全;
3、加强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对单位内部的电气设备安装、电气线路敷设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严格遵照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不擅自拉接临时电线、违规使用明火照明和进行电焊、气焊操作。在经营活动结束后,对营业现场进行检查,消除遗留火种,切断电源;
4、国庆期间,人员密集、流动性大,各场所要严格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有关规范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
5、各单位要结合当前实际,适时对员工开展国庆期间消防安全知识培训、消防逃生演练,提高员工消防安全意识,营造国庆消防安全良好氛围;
6、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器材和设施,并加紧组织检查、维修、检测,确保消防器材及设施充足、完好、有效;
7、积极配合公安消防及相关部门工作,切实履行消防法律、法规规定的全部消防安全职责,及时排查、整改发现的各类火灾隐患及消防违法行为。
该《责任书》明确了考核与奖惩措施,强调对认真履行职责,完成国庆消防安全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给予通报表彰;对工作失职,未完成工作目标或发生火灾事故的,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并取消单位与领导评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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