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聪消防网】新《消防法》颁布实施后,湖北咸宁消防支队立足自身找问题,直面消防监督执法工作的不足,主动转变执法理念,积极改进工作方法,坚持创新执法举措,听民意、解民困、重服务,不断规范消防监督执法行为,不断改善警民关系,不断提升消防部队形象,为社会经济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一、正视差距,广泛寻求意见。一是实行要情专报制度,当好领导参谋。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在监督执法中遇到的突出问题、重大隐患和采取的重要举措,争取了领导重视,得到了领导支持,畅通了执法通道。二是提请上级业务部门帮扶,提高执法能力。认清自身执法机制存在的弊端和缺陷,积极寻求上级主管部门帮扶。在总队防火部专家组的指导和帮助下,找出执法工作中存在对新《消防法》实施不适应,执法水平不高的原因和对策,针对性制定改进措施,完善执法制度,理顺执法机制。三是听取接受群众意见、建议,虚心问计于民。召开“改进监督执法服务经济建设”恳谈会和“八一”警民座谈会,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在消防工作中的基础与主导作用,诚恳接受社会各界对执法工作的意见、建议,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消防热点、难点问题,全面加强和改进监督执法工作,消除对“消防刁难”的误解,优化执法环境。
二、关口前移,突出执法服务。以服务经济发展为出发点,以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负责为基本原则,制定出台六项便民利民措施:一是建立消防服务联络员制度,重点项目提前介入、上门服务,全程跟踪;二是精简优化办事程序,在法定条件内消减审批环节,缩短审批时限,提高工作效率,减少单位来回往返次数;三是建立网上消防服务平台,提供办事程序、时限、方法,申报资料下载,疑难解答;四是提高“窗口”服务质量,提供“跟踪服务、及时服务、提醒服务和廉洁服务”;五是热情提供消防技术服务,重点项目承诺接到请求后城区一小时内、县市两小时内达到现场提供服务;六是广泛接受社会单位监督,公布支队长、政委监督举报电话,24小时接受社会监督。
三、考评问效,严格责任追究。制定《咸宁市消防监督执法考核办法》。规定办理消防行政处罚案件防火处长每半年完成1起,大队长每季度完成1起,教导员、内勤每月完成1起,其他每名监督干部每月完成2起。制定《全市消防监督执法岗位练兵和执法质量竞赛活动实施方案》,在全市开展为期3个月的练兵竞赛活动,采取抽查案卷、实地核查等方式,对执法主体、执法程序、执法行为、法律适用等进行全面考核检查。同时严格按照“谁承办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原则确定执法责任,确保职、权、责互相衔接和协调一致。
精彩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