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聪消防网】来上海打工的赵廷建酒后行至一高架道路上匝道桥墩下,用随身携带的打火机点燃桥墩伸缩缝内的废旧报纸,引燃缝内橡胶止水带,造成经济损失6000余元。近日,长宁区法院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赵廷建有期徒刑8个月。
赵廷建今年42岁,1989年曾因盗窃犯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7年,出狱后一直在沪打工。今年3月16日晚,赵独自一人从老家返回在沪暂住地,途中遇到熟人一起喝酒聊天,感叹找不到稳定的工作,与相处了三四年的女朋友也关系紧张,生活很不如意。深夜10时许,郁闷的赵廷建来到延安高架凯旋路上匝道桥墩下,用随身携带的打火机点燃桥墩伸缩缝内的废旧报纸,报纸引燃伸缩缝内的橡胶止水带,致使现场浓烟滚滚。警方接报后,出动消防车将火扑灭,赵廷建也被警方当场抓获。
长宁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赵廷建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鉴于赵在庭审中自愿认罪,法庭酌情从轻作出如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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