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聪消防网】日前,浙江温州龙湾消防大队依法对该市状元全球皮鞋厂火灾事故进行查处,并将违章电焊,无证上岗而引发火灾的梁某、陈某移交给派出所行政拘留10日。据了解,这也是新《消防法》颁布实施以来,温州出现的首例行政拘留案。
7月12日2时26分,温州市龙湾区状元镇盛达路7号的温州市龙湾状元全球皮鞋厂发生火灾,火灾发生后,龙湾消防大队立即出动3辆消防车,21名消防官兵赶赴现场扑救,经过2个小时的奋力扑救,成功将大火扑灭。此次火灾烧毁建筑面积380.65平方米,烧损皮革废料、鞋盒等物品,直接财产损失2323元,无人员伤亡。
火灾发生后,龙湾消防大队火灾事故调查人员迅速对该起火灾现场进行了调查,经过仔细的勘察和调查询问,查明了火灾原因。经查明:此起火灾系电焊操作工梁某、陈某违章施工,电焊火花掉落在北侧货架上的皮革废料中,产生阴燃并向四周蔓延所致。
7月11日晚7时左右,梁某、陈某到全球皮鞋厂的下料车间电焊阁楼,该车间内堆放有大量的皮革废料、鞋盒等易燃物品,而梁某的电焊工作证已于2008年6月份过期,陈某则是电焊学徒工,无电焊工作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因施工等特殊需要使用明火作业的,应当按照规定事先办理审批手续,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作业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人员和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8月6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相关条款规定,对梁某、陈某给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当法律文书下达后,梁某、陈某本人未提出行政复议,表示将深刻吸取此次教训,不断加强自身对消防安全法律法规的学习,从而切实提高自身的安全意识。
精彩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