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聪消防网】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提高消防工作质量,促进全区各项消防工作任务的完成,根据安徽黄山市综治委《关于印发2009年市综治委各专门工作办公室及相关部门有关综治工作考评表的通知》的文件精神,黄山区消防部门立即向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汇报,争取支持,经多方协调,由黄山区政府牵头,该区综治委对照市考评标准,结合黄山区区情,按照符合实际、便于操作、公平公正的总体要求,制定出《黄山区乡镇、街道2009年消防工作检查考核标准》、《黄山区区直单位2009年消防工作检查考核标准》并下发至各乡镇(街道)和区直单位认真贯彻落实。
此次黄山区政府将消防监督工作纳入综治工作考核范围,通过联合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文体局、教育局等区直单位及乡镇、街道进行消防监督考核。
下一步,通过年终综治考核形式对各单位消防工作进行验收,建立健全了消防工作考核机制,充分发挥了各部门的管理职能,运用一切可行的公共安全管理手段,加大了消防工作监督力度,为确保各项消防工作任务圆满完成和提高消防安全工作社会化水平奠定了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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