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聪消防网】新《消防法》颁布实施以来,福建省龙岩市消防支队坚持从四个方面入手,进一步加大消防工作责任制的落实力度,努力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格局。
一是打造政府平台深入推进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支队通过新《消防法》的宣贯,让党委、政府、人大、政协及有关部门进一步了解新《消防法》实施后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及社会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促进单位牢固树立责任主体意识。根据工作实际,提请市政府对《龙岩市“十一五”消防工作专项规划》进行了修订,推动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落实消防规划编制实施、消防站建设、车辆器材装备建设、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消防宣传教育、重大火灾隐患整改等责任。及时调整了消防工作联系会议成员单位和联络员,明确了工作责任人,加强了对消防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了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2009年以来,共提请市政府下发消防工作文件8份,召开专题会议2次,开展对各县(市、区)的消防工作专项检查1次。
二是打造农村平台深入推进新农村消防建设。针对龙岩市农村火灾多发的局面,支队及时提请市政府召开了全市农村消防工作会议,继续部署开展创建“消防安全示范乡村”和“无火灾乡村”活动,大力推进新农村消防建设,发展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在广大农村推行“一村一队一车一泵”模式,构建农村群防群治的消防工作新局面。
三是打造宣传平台深入推进《消防法》普及工作。支队组织开展了以“个十百千万”系列活动为主要内容的《消防法》宣传月活动,通过举办大型主题宣传活动、开展灭火救援演练、开展消防知识竞赛与“消防志愿者普法行动”、开放消防站与消防教育基地和悬挂标语、发送短信等形式向社会各界宣传普及新《消防法》。
四是打造服务平台深入推进新法的贯彻实施。支队组织全市消防监督干部参加新《消防法》和公安部配套规章培训,对新《消防法》实施前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火灾调查、监督检查等法律文书和案卷进行梳理、归档,及时启用消防办事大厅和新版法律文书,加强与建设、规划、工商、文化等部门的沟通和协调,及时研究解决新法实施过程中的部门协调、制度衔接等问题,确保《消防法》和配套规章能顺利贯彻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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