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聪消防网】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已于5月1日正式实施。山东省政府发布通知,要求凡旧城拆迁改造或城市新区开发,要同步建设市政消火栓、消防站,济南还要组建隧道抢险救援中队、高层建筑专业灭火救援中队等。
未同步建消防站 2010年上半年前补建
今天,省政府在通知中要求,各地要将消防规划纳入城乡规划。凡旧城拆迁改造或城市新区开发,要同步建设市政消火栓、消防站,未同步建设的,2010年上半年前必须补建到位;县(市、区)消防站城区保护范围超过7平方公里的,应当于2010年年底前增建到位。
济南要组建专业救援队伍
通知要求,各地要在今年上半年完成应急救援支队、大队的组建工作。全省17个设区市要于年底前分别依托临近高速公路的消防中队组建1至2个高速公路救援中队。
针对我市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通知提出,济南要组建隧道抢险救援中队、高层建筑专业灭火救援中队和地下工程专业灭火救援中队;年底前,要组建石油化工专业灭火救援中队;年内还要设立战勤保障大队。
重大火灾隐患9月底前整改完毕
此外,通知还要求各地要开展公众聚集场所和高层及地下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在消防监督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的,要责令当场或限期整改。
今年各地排查认定的重大火灾隐患,务必在9月底前整改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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