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聪消防网】为满足群众参与社会公益事业的新期待,维护公共消防安全,促进社会平安和谐。近日,安化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农村工作办、县公安局、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县广电局等十二个部门,向各有关单位联合下发安公通[2009]60号关于印发《安化县消防志愿者行动实施意见》的通知,对组织开展“安化县消防志愿者行动”作出专门部署。
十二个部门联合下发的实施意见,就倡导开展“安化县消防志愿者行动”的内涵和整体目标、组织形式、建队程序、建队目标、服务内容、经费保障、评先表彰六个方面,分门别类,因地制宜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指导意见。同时,对“消防志愿者行动”各有关单位和组织之间的具体工作任务明确分工。此外,针对安化县消防志愿服务机构设置工作,实施意见附件还就消防志愿服务机构设置的基本要求,消防志愿服务机构职责作出了明确规定。
安化县消防志愿者行动实施意见的出台,对建立消防志愿服务的长效机制,完善社会公共安全服务体系,提升群众消防安全素质和抗御火灾整体功能,促进安化县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势必发挥积极的指导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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