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聪消防网】6月1日上午,朝阳区政府在906会议室召开2009年第4次政府常务会议。朝阳区区长程连元、区委常委、副区长吴桂英,副区长赵全保、李建海、阎军以及区属各委办局、相关街乡主管领导共110余人参加了会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培训成为了本次会议的首个议题。程连元区长要求各委办局、街乡政府要以新《消防法》及相关配套规章的颁布实施为契机,全面提高对相关法律规章的认知程度,全面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全力遏制火灾多发势头,确保国庆六十周年期间的消防安全。
会上,参加会议的区政府领导和全体参会人员首先观看了新《消防法》的视频片,消防支队防火处白洁副处长结合新《消防法》与原《消防法》的变化,从确定了“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社会化的消防工作网络”的消防工作新原则,破解赔偿难题,鼓励推行火灾公众责任保险以及构筑消防安全从农村开始等八个方面进行了解析。通过具体条文举例阐述了新《消防法》实施后的意义。特别是对新《消防法》中明确提出的“处罚力度加大,消防违法行为将面临重罚”的内容进行了系统的讲解。
随后,消防支队于永林支队长就新《消防法》培训的意义做了补充发言。他指出,消防安全关系人民的安居乐业、社会安定和经济建设,关系改革发展和稳定大局,做好消防工作十分重要。新《消防法》及其配套的《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和《火灾事故调查规定》三个公安部规章,均自5月1日起施行。该法律、规章的修订是适应新时期消防工作实际需要,在原有基础上修改完善的。其就消防监督管理制度、消防监督工作方式方法、消防监督程序和内容等都作出了许多新的规定,对促进严格、公正、文明、规范执法,加强消防工作至关重要。结合新《消防法》及相关法律规章的实施,于永林支队长就进一步做好朝阳区消防工作提示了五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前不久召开的朝阳区第十四次区长办公会上,消防支队报告的9项议题全部通过,这是朝阳区不断完善和加强立体化火灾防控体系的结果,前一阶段,朝阳区在人防和物防上下了很大气力,但在技防方面做得还很不够,从2008年1月1日至2009年5月31日全区火灾情况分析上看,应强化对燃气报警和电气报警的推广。二是建议对市场类的场所上火灾责任险,以解决市场等场所失火后出现的赔偿问题。三是结合消防车模型,分析一下大型车辆与消防车道的关系,消防车道宽度和地面承重能力的关系,以及现行的规范对此类情况的要求。四是以家用消防应急包(缓降器、防烟面罩、小型灭火器、消防安全绳、腰斧)为例,讲解常用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五是对新法及4个配套规章全部上到区政府网,以备各委局、各街乡、各系统、各单位下载学习借鉴。不少委办局领导还针对关心的问题与于永林支队长交换了意见。
最后,朝阳区程连元区长强调指出,新《消防法》及相关配套法规的出台和实施,对各级政府明确消防安全责任,抓好消防安全提出了新的要求,各委办局、街乡政府及相关单位领导一定要明确一点,培训不是目的,关键是要引起大家的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工作讲多少次也不算多,讲多严重也不过份,它既是政府等职能部门抓好各项工作的前提,又是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今天,朝阳区专门拿出40分钟进行新《消防法》的培训工作,足以看出区委区政府领导对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视程度,当前,全区首要任务是确保全区火灾形势稳定,全面做好朝阳区的消防安全工作,希望各地区、各部门,要以此次培训为契机,不断提高消防安全责任意识和执法能力,为确保国庆六十周年的安全工作万无一失,做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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