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聪消防网】按:今年以来,朝阳消防支队以全面贯彻新修订《消防法》为契机,主动向区政府汇报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社会化的有关工作意见,引起高度重视,经区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对意见内容进行反复研究论证,形成最终实施方案,并在近期召开的区长办公会上审议通过。对此,市防火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市公安消防总队总队长赵子新专门指示尽快总结经验,在全市范围内推广介绍朝阳区深入贯彻《消防法》紧紧围绕国庆消防保卫全面加快消防工作社会化的有关做法,大力营造典型引路、全面推进的良好工作氛围。
朝阳区政府按照“平安北京”建设战略部署,紧紧围绕国庆六十周年消防保卫工作,自年初以来组织区政府督查室、发改、规划、财政、人事、消防、商务、农业、市政以及各街乡认真谋划今后一段时期重点消防工作任务,先后三次组织召开工作协调会议汇总分析各部门意见,研究起草《确保国庆六十周年消防安全进一步构建和完善社会化火灾防控体系实施方案》。2009年5月4日,朝阳区区长办公会审议并通过方案,明确规定了《方案》中9项重点消防工作的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并决定由区政府督查室全程督办。9项重点消防工作具体如下:
——关于三级防火安全委员会建设。区综治办增加2名行政编制,专门负责区级防火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相关工作,同时可使用6名外聘人员;各街乡防火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原则配备2名外聘人员,人口特别密集、隐患特别多的地区可配备3名,相关人员设在街乡综治办;各社区、村设立1名安全检查员,由区财政给予补贴。完成时限为5月31日前,经费采取区财政投入、街乡政府自筹资金两种方式,责任部门为区财政、人事、消防等部门。
——关于专职消防队伍建设。原则上每个乡设立一支专职消防队伍,由朝阳消防支队负责,研究专职消防队伍相关工作规范,报区政府会议审定。完成时限为12月1日前,经费由乡政府自筹资金,责任部门为区农委、消防支队。
——关于市民防灾教育基地建设。尽快启动区级市民防灾教育基地建设,其选址确定在元大都城垣遗址公园5号景区。督促各街乡建立市民防灾教育场所,原则上2009年底前建完。完成时限为年内,经费采取区政府财政投入、街乡自筹资金两种方式,责任部门为区发改、规划、土地、消防等部门以及街乡政府。
——关于公安消防队站建设。由朝阳消防支队负责,就《朝阳区2008—2020消防事业发展规划》及消防队站选址有关问题,报区政府专题研究。加快朝阳区消防指挥中心建设,争取2009年6月动工。责任部门为区发改、规划、土地、消防等部门。
——关于消防水源建设。由区水务局负责,协助朝阳消防支队做好消防水源建设的衔接工作。要求尽快补装,责任部门为区水务、市政、消防等部门。
——关于社区消防安全建设。开展社区消防安全“六个一”工程建设。其中,“建立一间工作室”需整合现有资源。完成时间为12月1日前,经费由街乡政府自筹资金,责任部门为区农委、各街乡政府。
——关于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由区委政法委书记佟克克、副区长赵全保牵头,相关部门负责,做好火灾隐患专项整治工作。同时要加大宣传力度,组织专门力量对CBD区域高层建筑安全监察工作进行集中宣传,为消防安全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由朝阳消防支队负责,研究减少火灾隐患的相关措施。阶段性工作完成时限为10月1日前,责任部门为相关委办局及各街乡。
——关于消防宣传教育。加强消防安全知识的宣传,原则同意设立公益广告牌,但应符合广告牌匾相关规范。完成时限为6月1日前,责任部门为区市政、广电、消防等部门。
——关于消防法宣贯。加大对新修订《中华人员共和国消防法》的培训力度。由朝阳消防支队负责,就新法规定各级政府、社会单位应承担的责任等内容,组织开展培训。开始时间为5月31日,责任部门为区消防支队。
朝阳区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贯彻落实新修订《消防法》为契机,认真分析研判当前消防工作形势,深入查找薄弱环节,着力破解消防工作难题,迅速行动,周密谋划,提出了9项重点消防工作。下一步,随着9项重点消防工作的全面开展,将有力推动全区构建立体化火灾防御体系,全面加快消防工作社会化建设进程,为完成建国60周年消防保卫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精彩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