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聪消防网】为进一步加强总队各级领导干部学习《消防法》的意识和能力,提升执行《消防法》的水平和效能,为《消防法》的实施打下一个坚实的执法基础,4月28日上午,总队在机关五楼报告厅举办了《消防法》及配套规章培训班。骆原副局长、防火部谭林峰部长、李建春、张先来副部长以及各消防支(大)队主管领导、防火监督处(科)长及各业务科(室)负责人和各消防监督处(科)主管领导及法制员共计200余人参加了此次培训,培训由谭林峰部长主持。
培训会上,防火部法规处孙富处长利用多媒体课件为培训人员进行了《消防法》及配套规章的讲授。孙富处长首先从《消防法》的八大变化着手,逐一分析了变化的主要方面以及执法过程中需要注意的问题;接着,又依据法条,引用实例,介绍了公安消防机构的职责,并对《北京市消防条例》有关条款的适用问题进行了简明扼要的介绍;最后,孙富处长为培训人员传达了部局《建设工程消防监督审核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30号)、《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公安部令第73号)以及《火灾事故调查规定》(公安部令第37号)的最新修订情况。
培训结束后,谭林峰部长做了重要讲话。谭林峰部长充分肯定了此次培训的意义,他指出,《消防法》即将颁布实施,组织这次领导干部培训班,目的就是要进一步加强各级领导干部学习《消防法》的意识和能力,从而全面推动全体官兵学习掌握《消防法》,全面提升消防工作水平。各级领导务必要高度重视,切实提高对《消防法》的认识,进一步加强学习研读《消防法》的能力,并在培训后不断的巩固。谭林峰部长还针对《消防法》的变化,对部门行业如何监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调整、公安派出所的消防监督检查职责等内容进行了重点的强调。
接着,防火部受理室主任曲毅结合《消防法》建审验收和受理内容的变化,讲解了《消防办事大厅系统》使用功能。
骆原副局长代表消防局党委对培训后的工作提出了具体的要求。一是要切实提高认识,深刻领会并认真实施《消防法》,具体来讲要做到以下五点:首先是要逐条逐项认真研读《消防法》条文,其次是全面掌握各项法定职责,第三是准确掌握执法程序,第四是积极做好《北京市消防条例》修订的准备工作,第五是各级执法部门要积极做好执法规范化建设和法律援助工作。二是要转变执法观念,深刻领会执法核心价值,在执法过程中不断强化单位主体责任制的落实。
最后,谭林峰部长对此次培训进行了总结。一是由于时间紧迫,培训内容比较充实,各级领导要在培训后切实加强《消防法》和配套规章的学习;二是要按照总队领导要求,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切实提高执法水平和能力;三是要将培训会的精神认真传达到每名官兵,将《消防法》实施的准备工作做到充分再充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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