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聪消防网】为深刻吸取“4·19”中环国际广场火灾事故教训,南京市公安消防局日前召集全市百米以上超高层建筑的产权方、建设方、使用方、物管方负责人共商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目前,南京现有高层建筑3099座,2600多座投入使用,在建的有近500座。其中,已投入使用和在建的超过百米的超高层建筑将近70座,而超高层建筑发生火灾如何扑救,是一项世界性的难题。南京市公安消防局局长葛洪正向超高层建筑有关部门负责人通报了“4·19”中环国际广场火灾事故情况,总结了火灾事故教训,分析了高层建筑火灾危险性,并从消防设施、消防通道、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建筑结构和使用性质、在建工程等五个方面剖析了全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状况,提出了相关建议。
据悉,南京市政府将出台《南京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办法》,明确各单位高层建筑消防管理、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及日常管理、从业人员消防安全培训教育等方面的职责,指导全市各部门扎实开展好高层建筑消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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