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聪消防网】近日,河南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与省公安厅联合下发《关于印发〈河南省2009年度消防工作检查考核标准〉的通知》,考核标准中明确规定,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将否决全年所有消防工作。
据了解,为进一步加强对消防工作的组织领导,深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全面提高消防工作社会化水平,河南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与省公安厅联合下发《关于印发〈河南省2009年度消防工作检查考核标准〉的通知》。《通知》从政府消防工作责任制、公共消防设施和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农村和社区消防工作、火灾预防和重大火灾隐患整改、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火灾防控效果等六个方面,对2009年度各省辖市消防工作主要目标进行了细化分解,实行百分考核。
《通知》还对消防装备和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作出了硬性规定:年内,所有消防中队消防车辆达到配备标准,其中70%的执勤中队配备举高类消防车,60%的市区消防中队配备大吨位消防供水车或泡沫联用消防车。常用器材备份比例达到1:1,特勤中队和特勤班灭火及抢险救援装备器材达到国家配备标准;消防官兵11种个人基本防护装备和32种特种防护装备全部配齐。省辖市消防支队和50%的县(市、区)消防大队配备一台专用消防宣传车。人口超过5万、GDP超过1亿元的建制镇以及全国重点镇建成“有1-2辆消防车和装备、有车库、有5-10名队员、有正常经费保障”的政府专职消防队;30%的专(兼)职乡镇多种形式消防队达到标准要求。完成消防文职人员增招任务。
《通知》还明确规定,对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等实行“一票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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