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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景山召开商务系统《消防法》宣贯会

慧聪消防网 https://fire.hczyw.com 2009-04-22 09:30 出处:北京市消防局 编辑:@iCMS
【慧聪消防网】为贯彻新修订的《消防法》,尽快适应《消防法》新的规定和要求,提高单位主体责任意识,预防和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特别是火灾事故的发生,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4月20日下午2时

【慧聪消防网】为贯彻新修订的《消防法》,尽快适应《消防法》新的规定和要求,提高单位主体责任意识,预防和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特别是火灾事故的发生,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4月20日下午2时,石景山支队在区政府201会议室召开了由商务、消防、安监等部门以及重点单位、物业公司等60个单位安全负责人参加的2009年第一季度消防工作会暨《消防法》宣贯大会。

会上,全体与会人员首先观看了全区近期火灾形势分析幻灯片,商务局迟晓丽科长通报了全市一季度火灾事故情况,她指出:“2009年1月1日至2月28日,全市共发生火灾1387起,死亡5人,伤8人,直接财产损失146.4万元(不含央视大楼火灾损失),其中,人为因素引起火灾现象高发,电器火灾占总数的45.13%,居于首位。由此可以看出,相关一部分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管理不到位、主体安全意识不强、安全责任制度不健全、缺乏必要的安全培训,以致于发生突发事件时手忙脚乱难以应付。”

随后,消防支队防火处李金华处长就新《消防法》宣贯工作进行了发言,他结合近期全国陆续发生的几起亡人火灾事故,从新《消防法》的现实意义以及消防法对各类机关、团体、企业和事业单位落实主体责任的重新定位作了具体阐述,并结合法律释义重点讲述了新《消防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中各类单位必须履行的职责。

他指出:一是新《消防法》的实施是消防工作发展史上的一个里程碑,内容更加具体、要求更加严格、企业主体的责任更加明确、义务更加清晰、操作性很强;二是各单位要按照新《消防法》的要求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增强单位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达到改善消防安全环境的最终目的;三是天气变暖变热后,单位用电、用火、用气增多,一定程度上促成了火灾发生的可能性,单位在营业期间务必要提高防火意识,加大巡查检查力度,遏制火灾事故苗头;四是单位要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管理,明确专人负责对员工开展防火知识培训,切实将责任措施落实到位,涉及到消防控制室的单位,要有针对性地对消防值班室人员开展职责教育,让消防安全意识入脑入心。”

最后,安监局副局长李振华结合《消防法》宣贯工作提出了四点意见:“一是各类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增强安全第一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不能出现丝毫疏忽;二是明确任务、突出重点,按照会议的要求,逐级落实本单位的安全责任和措施,确保安全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到单位的每一名员工;三是新的消防法即将实施,各单位要立即行动起来,针对单位自身的实际情况,认真组织学习,开展内部防火自查巡查,从严做实单位防火防事故工作;四是区各委办局将开展联合执法,通过加大执法力度,对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隐患突出的不在期限内整改,任其滋长的单位,发现一起严惩一起,直至单位彻底消除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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