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聪消防网】2009年进入大风季节以来,哈密市政府对防火工作十分重视。为切实加强全市社会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3月20日,哈密市政府针对大风天防火工作提出了五项要求,以扭转大风天火灾多发,损失上升的不利局面。
一是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下发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大风天气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各级人民政府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以及《关于做好春季大风天和清明节期间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大风天气的消防安全工作由各级人民政府负责,认真依法履行职责,并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政府工作计划。
二是加强对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居民住宅区管理单位的监督,指导耐火等级较低的棚户区、住宅区和农牧区、城乡结合部、小型加工厂、公共场所等部位的消防工作,落实大风天气的火灾预防措施。
三是气象部门做好火灾预报工作。大风来临前应事先告知政府和有关单位做好火灾预防工作,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每天晚8:10至8:20分播放大风天防火知识。供电部门应加强对供电设施、线路不定期进行安全检查。
四是公安、消防、安监、监察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全人员密集场所、重点乡镇和重点要害部位进行全面的消防安全大检查。督促“禁火令”的落实,对火灾隐患整改不及时的单位要定期进行暴光,对不履行火灾隐患整改的责任人,监察部门要进行通报。确保全市大风天期间不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
五是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紧紧围绕当前正在开展的“天山霹雳”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对辖区的所有单位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发现的火灾隐患要登记在册。对一时无法整改的火灾隐患要制定严密的整改和防范措施,特别是对辖区的人员密集场所各级政府要采取强有力的措施,指定专人负责督促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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