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聪消防网】2月9日,中央电视台新址附属文化中心在建大楼发生特大火灾,一名消防战士在灭火救援中壮烈牺牲。据调查,此处在建高层建筑虽然消防设施已经到位,但因为没有完全投入使用,消防设施内没有最为关键的消防用水,在火灾发生时变成摆设,造成参加灭火救援的消防战士只能拎着水枪冲进楼内,不得不爬楼接近火源灭火的窘境,并因此导致一名消防战士牺牲。为了保证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沈阳公安消防支队结合沈阳市实际,联合出台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办法》。
3月25日,记者从沈阳市消防局了解到,从3月20日起,凡在沈阳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改建(局部改造)、扩建以及装饰装修、室内线路管道、设备安装等有关活动的单位,都要遵照沈阳市消防局制定出台的《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办法》执行。该办法从明确职责、加强管理、规范程序等方面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涉及的相关问题进行了明确规定。这也是首个针对在建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管理法规。
消防配备跟着建设施工“走”
据介绍,办法明确高层在建工程必须设置消防给水竖管,并与施工进度保持一致,以解决高层在建工程发生火灾时消防扑救困难、水量不足的问题。办法明确规定,消防用水也是必备的配置。建筑物高度超过24米时,施工单位应当设置由消防水源、消防水泵、供水主干管、消防竖管、水泵接合器或消防接口、阀门等组成的临时消防供水系统。施工现场应有足够的消防用水,水量不应少于50立方米,当消防水源不能满足灭火需要时,就要增设临时消防水箱。
此外,最为重要的就是,高层建筑施工过程中室内消火栓主干管的安装进度应与建筑主体的施工进度保持一致,消防主干管应按照要求设置水泵接合器并在逐层安装口径为65毫米的消火栓,每座消火栓的间距不应大于30米。装修阶段的高层建筑,每个楼层应设室内消火栓箱、消防水带和水枪。并设置消防车可直接到达的车道,其周边应留有足够的消防车作业场地。
工人临时宿舍不能“凑合”
办法对建筑工地工人临时宿舍的设置进行严格的规定:宿舍建筑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单层宿舍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三级,严禁使用可燃、易燃材料搭设。建筑面积超过50平方米的房间设置两个疏散出口,疏散出口的距离不应小于5米。不得在地下室设置工人宿舍。宿舍内的床铺不得超过两层,严禁使用通铺,每间宿舍居住人数不得超过16人,房间疏散通道宽度不应小于1.1米。宿舍内不得卧床吸烟,不得使用明火取暖,不得使用电炉、电热水器等大功率电热器具,使用蚊香、蜡烛等临时物品时应牢固固定在金属盘内,并与可燃物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据介绍,这项规定是为了避免工地工人临时宿舍失火殃及施工现场的情况。另外,办法中首次明确规定,在建工地周边50米范围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
保温材料不能变火灾“药捻”
根据以往工地保温材料易发火灾的问题,办法特别规范了施工现场在进行外墙保温施工时的要求。规定建筑使用外墙保温材料时应优先选用不燃或难燃材料,不得采用易燃材料,保温材料进入施工现场后要派专人管理,并整齐码放在远离明火、高温炽热体的场所,堆场边缘距在建工程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20米。保温材料在施工安装期间不得在建筑内动用明火作业或进行电气焊施工。保温层施工完毕后外墙整体的耐火极限应满足建筑相应耐火等级的要求。严禁采用易燃材料进行外墙装饰。办法同时加强了对在建工程使用电气焊、动用明火的管理,根据建设工程的规模和火灾危险性制定施工现场防火、动用明火、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管理、电器使用和消防器材管理等各项制度。
据介绍,该办法改写了沈阳市长期以来在建工程施工现场消防管理无章可循的历史,并为建设、施工等单位加强自身的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提供了法律蓝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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