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聪消防网】全国人大代表陈先岩见到笔者时,高兴地说:“我的议案在征集代表签名时,引来代表们的高度关注,征集签名非常顺利。到3月8日上午,我的议案就已经征集到了规定的代表签名数了。”
陈先岩提交的是什么议案,为什么这么火呢?这得从一把火说起。
陈先岩是江苏省扬州市公安局广陵分局文峰派出所的民警。2006年的一天,他在家里看电视时被一幅画面震撼了:一对农村新人在结婚前夕,新房被一场大火化为灰烬。小夫妻俩伤心欲绝的面孔,让陈先岩久久不能忘怀。
农村的消防状况,牵动了这位全国人大代表的心。他上网一查,吓了一跳:这几年,在全国每年发生的火灾中,60%的火灾发生在农村。
原因何在?陈先岩通过走访调查后发现,农村消防设施缺乏导致火灾造成严重损失。
陈先岩查阅了1998年施行的《消防法》,其中规定,消防机构只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公安机关设立。
陈先岩认为,若想要改变农村消防落后的现状,只有向全国人大提出建议,对现行的《消防法》进行修订,才能从根本上解决这个迫在眉睫的问题;而自己作为一名全国人大代表,责无旁贷。
2007年3月,在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上,陈先岩提交了《关于加强农村消防工作增加农村消防投入的议案》。2008年3月,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陈先岩又向大会提交了《关于加大农村消防装备投入的建议》。
全国人代会结束后,2008年4月16日,陈先岩接到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的邀请函,请他来京列席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并叫他做好会议发言准备。因为这次常委会中的一个重要议题是审议《消防法》的修订草案。2008年4月23日下午,在人民大会堂湖北厅,陈先岩作了一次30分钟的发言,而会议规定的时间是15分钟。人大常委会的简报随即将陈先岩的发言作了全文刊登。
陈先岩从新闻中看到了《消防法》的修订消息后,按捺不住激动的心情,他说:“那一刻,我深深地感到,国家民主法律进程的步伐,离自己是如此的近。”
今年的“两会”,陈先岩又在考虑如何尽快解决农村消防设施的具体问题。因为重新修订后的《消防法》,虽然对加强农村消防工作有了更高的要求,但是究竟如何具体落实到位,目前还没有可操作的细则规定。因此他在议案中这样建议:中央政府要借鉴眼下正在成功实施的家电下乡模式,将“消防器材进农村”纳入政府财政补贴。
面对笔者,陈先岩坚定地说:“农村消防问题,我会一直跟踪下去。在新农村建设进程中,我不想再看到那些新房化为灰烬,还有一双双噙满泪水的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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