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2日下午,福建龙岩市消防支队在七楼会议室召开龙岩市中心城区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严查整治专项行动动员部署大会。城区100多家公众聚集场所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新罗消防大队曹建铭大队长主持,支队监督处林宏曦处长作开展整治行动动员部署讲话。
会上,林宏曦处长阐述了迅速开展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严查整治行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对各单位迅速开展本单位系统消防安全自检自查工作、全面加强场所消防安全防范提出三点要求。
一是明确自身消防安全职责,切实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福州长乐火灾发生后,全市消防部队利用晚上时间,不打招呼地对城区人员密集场所进行消防安全检查。从检查情况看,场所内普遍存在可燃材料装修、消防设施损坏、疏散通道堵塞等违法违章现象,消防监督执法人员共依法关停了26家单位,各单位要深刻认识火灾隐患的危害性,在场所经营管理中,不仅要重效益,更要重安全,要切实将消防工作作为大事来抓,抓紧、抓实、抓出成效,切实做到安全、效益双赢。
二是认清当前消防安全形势,立即开展自查自改。由于公共娱乐场所和人员密集场所负责人变动频繁,员工流动性大,消防安全的不确定因素较其他单位和场所较多。各单位一定要有清醒的认识,立即制定切实可行的单位内部消防安全工作方案,在本单位开展消防自检自查,对存在的火灾隐患要坚决消除,对一时难以消除的,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和措施,死看死守,对可能危及安全的,要自行停业,严格遵守相关消防法律法规,如有发现存在消防违规行为,消防部门将进行严肃处理,决不姑息迁就。
三是加强消防宣传培训,全面提高安全意识与自防自救能力。新修订的《消防法》将于今年5月1日起实施,各单位要积极配合消防部门,切实把消防法宣传工作做好,做出成效。各单位在接受消防部门培训的同时,要充分利用本单位的宣传平台,通过张贴宣传画、在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语、消防常识问答等多种形式,全方位地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提高社会公众的消防安全意识。
会上还组织各单位负责人逐一签订了消防安全承诺书,公共娱乐场所负责人代表宣读了关于加强场所消防安全管理的倡议书,城区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严查整治行动就此全面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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