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消防局针对今年春节烟花爆竹“禁改限”和冬季火灾高发的特点,科学研判,精心组织,统筹安排,周密部署,狠抓各项工作措施落实。春节期间,全市共发生火灾359起,同比下降24.1%,特别是在市民燃放烟花爆竹热情高涨和本市烟花爆竹供应量同比大幅度增加的情况下,实现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火灾同比降幅44.2%的显著成绩,圆满完成了2009年春节消防保卫工作,确保了市民度过一个平安、祥和的新春佳节。
节前,市委、市政府刘淇、郭金龙、蔡赴朝、马振川、刘敬民、黄卫、丁向阳、程红等领导亲自带队检查消防安全工作;各级政府分别组织安监、工商等执法部门开展联合检查;商务、文化、旅游、教育、卫生、民防等部门在本系统、本行业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改行动,营造了做好春节消防安全工作的强大声势。与此同时,市公安局和消防局先后三次召开消防工作会议,就春节消防保卫工作专门进行强调和部署。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冬季消防工作全力遏制重特大火灾的通知》,市防火安全委员会印发了《北京市2008至2009年度冬春季火灾防控专项行动方案》和《北京市今冬明春清理可燃物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进一步部署春节消防保卫工作。除夕和正月初五晚,吉林、马振川、刘敬民、苟仲文、黄卫等市领导分别坐镇消防局指挥中心,指挥部署全市烟花爆竹安全燃放工作,体现了市委市政府对消防安全工作的高度重视。部消防局陈伟明局长也在除夕晚亲临北京消防局,视察春节消防保卫工作,慰问坚守一线的全体官兵。
节日期间,由消防局领导带队和组织专门力量,严格按照公安部“六个必查”的要求,以庙会灯会、文艺演出、“五供”单位、公众聚集、旅游、春运“四站一场”、易燃易爆场所等为重点,开展消防安全监督检查。进一步推动公安派出所针对居民社区、老旧平房区、烟花爆竹销售网点、“六小单位”、城乡结合部等火灾防控薄弱地区,加强第三级消防监督管理,严防大火和群死群伤火灾发生。1月25日至31日,各支大队共出动检查组510个,出动警力1306人次,检查单位1962家,发现并督促整改消防安全隐患以及违法违章行为1406起,限期改正21起,处罚23起,警告10起。
节日期间,消防局充分利用报纸、电台、电视台、互联网以及户外户内视频、公益广告牌等媒介,加大消防公益宣传力度。针对农村、社区火灾多的特点,组织备班人员深入基层一线,以城乡居民住宅、农村地区、流动务工人员聚集区、建筑工地等为重点,组织开展消防宣传活动660余场,发放宣传材料25万份;督促指导居委会成立消防宣传小分队380余个,深入鳏寡孤独、老弱病残人员家中开展入户宣传,提醒市民勿忘防火安全。
节日期间,针对全市庙会、民俗文化活动较为集中、规模较大的特点,各支大队均在重要活动场所派驻消防监督力量,增加巡查督查次数,认真组织好大型活动现场检查和执勤。节日期间,共参加执勤123场(次),出动执勤警力627人(次)、消防车辆118(次),确保了各类大型活动的绝对安全。
节日期间,全市消防中队实行二级战备执勤,75个基层中队的消防执勤车辆化整为零共编成188个战斗编组,分批出动,企事业专职消防队以及民办义务消防队单独编组,就近调集,在做好本单位火灾扑救工作的同时,承担附近周边区域一般火灾扑救任务。在除夕、正月初五重要时段,采取消防车在五环路巡逻和派驻力量进驻高密度居住区和防火条件差的地区的临时加强措施,确保一旦发现火情,及时有效扑救。1月25日至1月31日,119指挥中心共接警711次,调派出动743队次,1424车次,警力9968人次。
节日期间,消防局加强了部队管理工作力度,对12个基层中队进行现场检查,利用视频检查186队次。各支(大)队在春节期间相继成立队伍管理领导小组,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制,领导包队,层层落实责任,同时成立相关督导小组,对所属单位进行督导检查。春节期间,队伍没有发生违法违纪行为,部队一日生活秩序正常,部队管理保持了高度稳定。
精彩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