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吸取“2.1”长乐火灾事故教训,2月2日,湘潭市公安局结合元宵期间的安全保卫,迅速组织部署开展以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公共娱乐场所安全大检查。
在检查中,要全面落实公安部“六个必查”、“六个一律”的要求,对公共娱乐场所营业期间使用烟花爆竹以及人员密集场所室内装修装饰材料和悬挂物采用泡沫等易燃有毒材料的,依法责令立即整改;对公众聚集场所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封堵、自动消防设施损坏,场所内私设阁楼、增加火灾荷载经检查发现不能立即整改的,依法责令停产停业;必须严格禁止室内燃放各种型号的烟火(包括冷烟火)。对拒不整改和责令停产停业后擅自使用、营业的,坚决依法查处;对没有经过消防验收合格的娱乐场所,坚决严禁试营业,经制止继续营业的,依法惩处。
同时,要严格大型活动消防安全检查,对元宵节期间举办大型活动的场所,要尽早介入,靠前服务,严格安全审批,督促主办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和措施。对没有消防安全保障的,一律不得举办。公安机关治安部门要严把审批关,对未经消防部门审批许可的场所,一律不得审批大型活动,杜绝隐患。
治安部门要密切配合消防等部门,开展执法联合行动,结合职能检查娱乐场所核实人数是否超标、未成年人禁入的警示标志是否醒目、安保人员是否配备、出入通道是否通畅、向外门窗是否加设防护栏等安全设施。对未达安全标准的,要责令立即整改,经整改仍未达安全标准的,要停业整顿,直至达到安全标准方可继续营业。
在加强执法监督的同时,要加大安全宣传力度,推动社会单位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公安消防部门要认真落实各项战备措施,切实做好各项灭火救援战斗准备。
据悉,近日,市公安局将组成若干个督查组,督查各地公安局、派出所工作部署开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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