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月5日,北京市宣武区政府联合北京市文物局、宣武区文化委、宣武公安分局以及宣武区消防支队在宣武区文化宫召开了2009年文物工作会全面部署春节消防安全保卫工作。北京市文物局巴爱民副局长、宣武区税勇副区长、区文化委王旭主任、消防支队刘建军副支队长等有关领导以及全区40家文物单位的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文化委王旭主任主持。
在会议上,首先由宣武消防支队刘建军副支队长通报了2008年底宣武区文物古建单位火灾隐患排查专项工作情况:一、目前宣武区文物古建单位的火灾隐患仍然比较突出,管理上还存在漏洞,例如:文物古建单位使用大量可燃材料;用火用电多,发生火灾的危险性大;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不完善或缺乏维修、保养,损坏严重;居民院人员密集,疏散困难,发生火灾后容易造成群死群伤;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不畅通,防火防烟分区被破坏。二、管理体制不到位,硬件建设差距大,员工实际操作经验缺乏。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消防投入也逐步增大,但存在侥幸心理,对火灾隐患整治工作的不够重视,放松了警惕,导致消防设施后继投入乏力,消防设施配备或设置不规范等,存在不安全隐患。三、灭火预案的演练、火场疏散、自救及逃生方法的演练不够。灭火预案的演练仅限于我们消防部队,而文物古建单位把消防演练只停留在书面,用来应付上级和职能部门的检查而无实际的功效。
然后,结合宣武区文物古建单位的基本情况和宣武区2008年火灾形势,强调指出:一、加强消防安全培训工作,落实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各单位的安全管理员应将消防安全放在重要位置,尤其是对员工消防安全培训作为一项必修课进行轮训、讲解灌输,还应加强对每名员工进行实际操作演练。二、加强文物古建单位义务消防队伍建设,提高自防自救能力。各单位应按规定成立一支义务消防队,配备相应的防火灭火设施。消防支队将定期对各单位义务消防员进行全方位培训。义务消防队成员应在日常工作之余加强自身消防业务知识学习,熟悉消防法律、法规;根据本单位特点,制订相应的灭火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在工作中主动担负起消防监督、消防知识宣传员的职责。三、春节前,消防支队将加大防火检查的力度,依法进行消防监督。突出三抓:即一抓检查。春节期间,对存在火灾隐患单位进行专检、抽检、互检,找出存在的问题,制订相应的措施。二抓整改。对检查出来的火险隐患,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限期整改,坚持隐患不整改不放过的原则。三抓监督。对查出火险隐患漠然置之,不及时整改者,按规定给予通报处罚。
随后,文化委王旭主任与到会的文物古建单位负责人签定了《宣武区文物古建单位“一节两会”消防安全责任书》,并对做好宣武区2009年春节消防安全保卫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最后,宣武区政府税勇副区长对2008年宣武区文物古建筑单位消防安全工作进行充分的肯定,要求各单位负责人继续保持优良的作风,全力做好春节消防保卫工作:一是要认真落实消防各项安全管理规定,确保安全。二是一定要切实加强对消防工作的领导,积极开展好本单位的火灾隐患自查自改,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制。三是各单位要真正履行义务和职责,认真做好员工的安全教育、岗前消防培训,建立健全各项安全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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