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消防工作全面发展,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本着“因地制宜、综合治理、标本兼治、防消并举”的工作原则,以火灾隐患整治为基础,以加强灭火力量为保证,并按照“谁收益,谁负担”的原则,创新工作机制,探讨建立“平安保险工程”反哺消防治安的工作模式,在广大农牧民中推广“金锁”家庭财产综合保险工程,从保险公司的保费中拿出50%,作为农村消防站的运作经费,以确保农村消防站能够正常运行,目前前期调研工作已经完成,形成了《关于开展新农村新牧区安保工程的实施意见》,近期将研究审定。
《实施意见》计划从2009年开始到2011年,在全市建立20个农村消防站,进一步提高农村抗御火灾的能力,助推新农村消防工作深入发展,积极构筑起巴彦淖尔市新农村消防工作“防火墙”。
开展农村防火宣传教育。市消防支队深入辖区农村的学校、村口、田头,将农村火灾典型案例宣传漫画当场进行展示并赠送;同时,将《农村牧区防火常识读本》等法律、法规,消防常识分别发放到在场农民手中;广泛宣传消防法律、法规、消防常识,强化农民的消防法制意识和安全防范意识;通过向青少年学生传授防火、灭火知识和逃生自救技能,起到“教育一人,影响一家,带动一片”的作用,使农村防火宣传工作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为农村火灾的群防群治奠定了坚实基础。
深化落实农村各级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制。市政府以乡目标安全责任制考核为契机,进一步明确了各乡(镇)、村政府消防工作责任,强化了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形成“防火自查、隐患自改、责任自负”的消防安全管理格局。同时加强了对派出所消防工作的指导,加大农村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力度,扩大监督管理覆盖面,避免失控漏管的发生。
实施农村包保工作,推行三级消防管理监管模式。为改变农村火灾频发的不利局面,减少农民财产损失,市政府把农村防火工作列入重点解决课题,促使政府领导转变农村消防安全观念。通过积极运作,农村消防工作引起了乡(镇)、村各级领导高度重视,政府制定了县领导包片、乡(镇)领导包村、村干部包组、党员干部包重点户的“四包”措施,对防火安全工作进行分片包干,责任到人。
逐步改善农村消防基础设施。全市充分加强了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的力度,按照“一村一队一车一泵一栓一牌”的总体构想开展工作,目前100%的苏木镇实现了“一村一队”,完善了消防救援的组织力量;70%的嘎查村实现了“一村一牌”,确保了每村都有消防宣传阵地;50%的苏木镇实现了“一村一栓”,解决了消防车的取水问题;30%的苏木镇实现了“一村一车”,充分发挥各种有生力量,建立了联勤119,实现了社会资源的共享,充实了基层火灾扑救的队伍。
实施专项治理工作,从源头上遏制农村连营火灾发生。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公安派出所、村民委员会以及各级领导的消防安全管理职责,并结合全市农村实际情况,对柴草垛堆放作出具体规定:在村民住宅区内和电力架空线下,不得设立场院,严禁堆放柴草等可燃物;柴草垛的堆放采取“统一规划、集中存放、加强管理、确保安全”的方式。六是大力实施义务消防组织监管工作。市政府要求各地充分发挥农村消防站等民间农村防火组织,通过建立“十户联防”、“互联互防”、“风险共担”等自我管理机制,大力发展消防义务、志愿人员,形成立体的消防组织网络。督促镇、村两级消防组织分别制定消防灭火救援应急预案,同时将组织机构及程序和措施责任落实到人,并随人员变化及时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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