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乌兰察布市消防支队于12月24日开始,派出12个检查组深入全市人员密集场所、公众娱乐场所、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易燃易爆场所以及辖区内“七小”场所等进行了严格细致的复查和监督抽查,使此次专项行动再度升温。
检查组每到一处都认真检查单位的防火间距、防火防烟分区是否符合要求,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无阻,消防设施、灭火器材是否完好有效,用火、用电、用气、用油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各场所的防火措施是否落实到位,消防控制室、消防监控室是否完好有效,询问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防火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安全管理制度是否落实,防火安全检查、巡查和值班制度是否落实到位,对重点部位的责任人职责是否明确,分工是否合理;查阅了消防工作档案建立情况,消防巡查记录表,夜勤人员值班记录,灭火疏散预案是否制定并实施演练,消防值班、值宿人员是否坚守岗位,重大火灾隐患部位是否24小时专人驻守;防火巡查、检查制度是否落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完好有效;用火、用电、用气是否存在消防违法行为等方面问题。
通过检查发现:大部分单位场所都能重视消防工作,消防责任基本落实到位,消防设施设备能够保证完好有效。但也有个别场所存在从业人员消防安全意识淡薄、员工防范意识差,疏散标志不全、消防控制器损坏等问题。针对存在火灾隐患,检查组加大了隐患当场整改力度,对一些安全出口封堵、上锁等隐患现场监督隐患单位进行整改,确保检查一家、安全一家。对一时不能整改的当即于隐患单位签订整改保证书,要求业主在整改期限内采取死看死守的方法,确保不出现任何事故。同时,支队党委对消防执法监督人员提出几点要求:一是消防监督人员要加大检查、监管、跟踪力度,进一步做到“严之又严、细之又细”确保消防监督检查不留死角,避免失控漏管。二是消防监督检查人员进一步加强对辖区内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人员培训力度,切实提高企业员工消防安全素质,确保节日期间万无一失。
通过两天的检查,共检查单位96家,共发现火灾隐患174处,当场责令整改隐患154处,下发《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20份。此次专项夜查行动取得阶段性战果,为全市人民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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