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公众安全意识、形成长效安全机制,吉林省长春市把2009年定为“城市安全年”,将从食品安全、交通安全等6个方面开展全年创建活动,这是28日从长春市政府了解到的。
据介绍,“城市安全年”创建活动包括食品安全、生产安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治安安全和基础设施安全6个方面。具体措施有建立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的检测和监管体系,重大火灾隐患整改销案率力争达到100%,构建城区治安防控网络,建立保障有力的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队伍等。
长春市市长崔杰说:“一年火灾7000多起,交通事故5000多起,生产安全事故几百起,这一串串数字的背后是一个个破碎的家庭,解决长春的城市安全问题刻不容缓。”崔杰表示,创建活动中要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各单位、企业的负责人作为第一安全负责人,加强城市的安全能力建设,提高整个城市的安全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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