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消防支队紧紧围绕贯彻学习新《消防法》,积极推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社会化网络;鼓励实行火灾公众责任险,破解火灾赔偿难题;建立健全农村消防工作管理网络,发挥派出所职能作用;落实消防监管措施,大力整治火灾隐患扎实推进冬季防火工作,努力提高全社会防御火灾能力,坚决杜绝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确保全区冬季消防安全形势高度稳定。
聊城消防支队做好政府参谋工作,向市政府大力宣传新《消防法》有关内容,让市政府将履行消防工作职责纳入了各县市政府年终考核、督察范畴,推动各级政府、各部门和社区消防工作的发展进程。同时,加强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深化公安部61号令的落实,强化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建立单位消防工作自我管理的新型管理机制,层层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努力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众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新格局。
在日常监督检查和宣传教育中,积极引导公众聚集场所和易燃易爆场所参加火灾公众责任保险,广泛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进一步发挥保险的经济补偿和辅助社会管理功能,提高社会的火灾风险管理水平。站在执法为民的高度,在积极帮助有关单位消除存在火灾隐患的基础上,针对有的单位及个人对火灾公众责任保险认识不足的实际,向其积极宣传有关政策,通过保险机制分担风险,解决火灾损失赔偿等问题,使群众认识到了加入火灾公众责任保险是一件利国、利民的工作,提升火灾公众责任保险的覆盖面,扩大保障范围,使保险密度和保险深度进一步提高,让潜在的财产损失风险、人员伤亡风险和社会风险得到明显改观。同时,支队积极构建消防保险的防灾协调机制,建立长期稳定的相互协调、互为补充、相互促进的长效合作机制,并逐步构建相关信息交流平台,实现信息资源共享,使消防与保险在促进社会消防安全上真正形成合力,实现保险与消防良性互动发展,使全市消防安全工作呈现一个崭新的局面。
新《消防法》从消防工作全局出发,适应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对农村消防工作专门做出规定。聊城支队不断强化农村消防工作责任制落实。进一步提高各级政府,特别是乡镇政府对消防工作的责任主体意识,推行防火安全责任制,逐级签订责任状,层层落实责任,充分发挥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对农村消防工作的推动作用,坚持专门机构与群众参与相结合,动员社会各方面的力量,群防群治、齐抓共管,层层建立消防管理网络。建立健全市、乡、村三级防火组织网络,构筑以公安派出所为依托、以行政村为载体、以农村治保会为纽带、以治安协调员为骨干、以村民家庭为单元的农村消防安全管理网络。
组织消防监督人员学习修改后的消防法新内容,确保将新《消防法》吃透,以新《消防法》为标准,结合冬季火灾特点,对人员密集、物资集中、易燃易爆场所、党政首脑机关,金融、通讯、广播、电视等要害部门,水、电、燃气等公用设施单位等要害部位要开展专项检查。采取白天和夜晚间检查相结合,重点检查和普遍检查相结合的方式,深入开展消防安全隐患的检查和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坚决督促整改,做到责任到人,层层落实,抓好整改每一个环节,确保在规定的限期内整改完毕。对整改火灾隐患不力,措施不落实的单位和个人,坚决追究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进行严肃处理,坚决防止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市冬季消防安全。同时做好《消防法》的教育宣传,借新《消防法》出台的有力契机,积极开展消防宣传“五进”工作,形成“人人关注消防”的良好冬防工作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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