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迅速掀起学习、贯彻、落实《消防法》的高潮,12月11日下午,重庆市政府通过电视电话会议系统组织举办了《消防法》培训班。市防火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部分中央在渝和市属重点企业主要负责人及总队机关、直属单位120余人在市公安局主会场参加了会议。各区县(自治县)政府分管消防工作的领导、防火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其他政府有关部门领导、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分管领导及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负责人、消防支队、大队全体干部在当地分会场参加了会议。
在培训中,《消防法》修订的主要参与者、公安部消防局政策研究处副处长、高级工程师王瑛详细讲解了修订后的《消防法》。从《消防法》修订的背景、修订的简要过程和意义、修订的重大变化,以及立法宗旨、修订原因、主要内容,并和原《消防法》进行了对照释义,使参会人员接受了一次高水平的消防普法教育,对修订后的《消防法》有了更深入的了解。
通过培训,各级各部门、各单位更加熟悉了《消防法》的精神实质和基本内容,尤其是对新时期消防工作的新思路、新机制、新举措有了更进一步掌握和了解。同时,市政府要求各级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结合实际,抓住此次《消防法》宣贯的有利时机,大张旗鼓地开展消防安全大宣传、大教育、大培训,及时制定《消防法》宣贯方案,将《消防法》纳入全民普法教育的内容,认真组织开展本地区、本部门的学习、宣传活动,增强全民法制观念和消防安全意识。各级新闻、宣传、文化、教育等部门要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利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和各种传播媒介、宣传手段,积极引导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全面了解、自觉遵守《消防法》。各行各业和各有关单位要建立健全干部职工消防安全培训制度,有重点地进行经常性的消防安全知识教育和培训,努力提高本单位职工的消防安全技能。通过各级《消防法》的培训,逐步形成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的制度化、经常化和规范化,在全社会营造“关心消防、了解消防、支持消防、参与消防”的浓厚氛围,为维护良好的社会消防安全环境、加快推进“平安重庆”建设做出积极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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