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当前山西火灾形势的严峻态势,为切实增强做好消防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山西公安消防总队于12月13日召开紧急电视电话会议。会议通报了吕梁市“11.22”火灾调查进展情况和运城市“12.12”火灾有关情况;针对性提出措施,全力整治火灾隐患;为确保部队战斗力和高度稳定提出要求。
会议要求,从现在到明年“两会”,全省消防部队一律停止休假,各地一定要严格依法履行监督执法职责,加大监督检查的力度,坚决查处各类消防违法行为,对于不符合消防安全规定的,迅速采取停业等果断措施并督促尽快整改。要严格落实“六个一律”:对公众聚集场所违法装修的,一律依法责令停止施工;对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验收合格、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擅自投入使用的,一律依法责令立即关闭;对公众聚集场所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封堵,自动消防设施损坏,经检查发现不能立即整改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改;对地下营业性场所安全出口达不到消防安全要求,经检查发现不能立即整改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改;对采用燃烧后产生剧毒烟气的易燃材料装修装饰的,一律责令停业整改;对人员密集场所室内一律不得使用任何烟花和爆竹。对拒不整改和责令停产停业后擅自使用、营业的,要坚决依法拘留违法人员。
全省各级消防部队必须牢固树立一个理念:没有安全发展,就谈不上科学发展;对消防违法行为,管得越严,查得越紧,就越是在维护和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要有敢于负责的精神,要向党负责,向人民负责,也要向自己负责。因此,在执法过程中务必做到“五不”:不留情,不手软,不瞻前顾后,不办人情案,不走过场。对于违反消防法律法规和公安部“三条铁规”的行为,必须采取强制性措施,该整改的整改,该取缔的取缔,该拘留的拘留,该曝光的曝光,切实形成高压态势。现在你不拘留他,将来你可能就要被拘留。要建立严格的隐患排查责任制,按照“谁检查、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发现一处隐患就坚决查处一处,查出一条就跟踪督办一条,对排查出的隐患敢于较真碰硬,一抓到底,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必须报当地政府、公安机关和上级消防部门。严禁执法中断或不作为,对于执法中断、执法不作为现象,总队督察组要发现一起通报一起。
会议针对部队冬季补兵退伍的特殊时期,老兵复退、新兵尚未补入,部队的执勤备战受到一定影响的实际情况要求,各支队要总体把握,及时调整人员组成,对执勤人员较少的中队,要抽调机关官兵充实基层,尽可能满足灭火救援的需要,保证战斗力不因兵力减退而削弱。要严格落实执勤备战制度,强化对辖区人员密集场所的“六熟悉”,尤其是要充分考虑到冬季寒冷条件下消防水源等可能出现一些不利因素,认真做好摸底、熟悉工作,切实做到心中有数,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弥补和改进,避免出现“战时用不上”等情况。要认真落实“五个第一时间”的要求,加强第一出动,尤其要加强夜间灭火救援出动力量,力争首战必胜。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单位发生火灾,要采取多队同时响应的措施,确保第一时间调集足够的灭火救援力量。要加强全勤指挥部建设,提高专业指挥水平,同时,要高度重视火场组织和信息反馈,重大警情务必要及时报告总队。
精彩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