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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服消防安全的社会惰性 问责必不可少

慧聪消防网 https://fire.hczyw.com 2008-12-10 08:42 出处:新华网 作者:黄冠 编辑:@iCMS
近期火灾事故频发:12月3日至8日,温州连发3起火灾,17人死亡;5日,铜陵一门面房失火,5人死亡;4日,青岛一处员工宿舍失火,11人死亡;上月14日,上海商学院发生火灾,4名女生跳楼身亡……

近期火灾事故频发:12月3日至8日,温州连发3起火灾,17人死亡;5日,铜陵一门面房失火,5人死亡;4日,青岛一处员工宿舍失火,11人死亡;上月14日,上海商学院发生火灾,4名女生跳楼身亡……

不到一个月,悲剧反复上演,令人震惊。冬季寒冷干燥,是火灾高发期,但如果仅强调客观原因,怪罪“思想麻痹”,而不切实加大责任追究与惩罚力度,怎对得起那些消逝了的生命?

火灾具体原因各不相同,却暴露出普遍的纰漏:安全意识没到位、安全教育没到位、消防设施没到位和监督检查没到位。这些人为因素,往往是火灾的直接原因。防火须从可防可控的薄弱环节入手,更须克服消防安全的社会惰性。

克服消防安全的社会惰性,需加强执行力。“火灾——专项整治——隐患未除——火灾”,在一些地方已成恶性循环。上海商学院火灾之后,广州各高校对学生宿舍用电安全情况展开排查,一大四学生说:“学校检查电器的时候都有相关通知,我们先把电器藏起来,一般都能蒙混过关。”于是一场“检查秀”过去了。只有彻底检查、死看死守、绝不姑息,而非走走过场、掉以轻心、心存侥幸,才能防止悲剧重演。

克服消防安全的社会惰性,需加大问责力度。火灾往往也暴露出一些隐患责任,如一些建筑耐火等级低、没有必要的逃生通道、消防设施严重不足,等等。而这些又与违法、违章密不可分。只有对违反消防法的单位责任人依法给予惩处,只有对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人员加大问责力度,才能使社会各方面警醒、警觉起来,各负其责,各尽其职,消除消防安全隐患,杜绝火灾给经济生活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的重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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