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莆田市“十一五”消防工作专项规划的通知》落实,12月7日,莆田市政府在全市范围内部署开展《“十一五”消防工作专项规划》中期评估。各县(区)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开展本地区消防规划自查评估工作,并形成自查评估报告。市政府根据各县(区)自查评估情况,组织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公安消防支队联合组织调研组对各县(区)《规划》实施进行情况进行抽查评估。
此次《规划》中期评估的主要内容:一是对工作目标的实现程度进行评估。主要是对《规划》确定的8个主要规划指标实现的进度、完成五年目标的趋势判断等情况进行分析评价。包括消防规划的编制与审批、城市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建筑消防设施完好率、消防站和消防教育培训基地建设、消防部队器材装备建设、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城乡居民消防知识普及、特殊岗位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等。二是对主要任务、保障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评估。主要包括:对《规划》提出的完善消防基础设施、加大火灾防控力度、推进消防科技应用、加强消防宣传教育、提升灭火救援能力等任务的实施情况进行分析评估;对《规划》提出的保障措施落实情况、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及原因进行分析评估,包括健全消防安全责任体系、加强消防工作经费保障、提高消防法制建设水平、加强公安消防队伍建设等。三是对规划目标任务进行预测。主要是对《规划》提出的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到2010年实现情况作出基本判断。四是提出进一步推动《规划》实施和“十二五”消防规划编制的对策建议。根据规划实施情况及形式变化,提出进一步推动规划实施的对策建议,包括是否需要对规划的相关内容进行调整和修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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