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基”工程建设开展以来,福建省龙岩消防支队党委按照总队的统一部署,以“三抓三树”为载体,以争创“人民满意消防”为动力,全面推进全市部队“三基”工程建设,取得了丰硕成果。06年,全市基层部队建设全部达标,武平大队被总队评为先进大队,漳平一中队、上杭一中队被总队评为先进中队。支队被市委、市政府评为“抗洪救灾先进集体”和“龙岩市第九届文明单位”,被市人大常委会授予“人民满意消防支队”荣誉称号,被省委宣传部、省军区政治部、省委文明办联合授予“警民共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先进单位”,被公安部消防局评为“公安消防部队执勤岗位练兵先进支队”,支队官兵还受到了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的亲切接见;07年,全市基层部队建设全部达标,新罗、武平两个大队被总队评为先进大队,新罗二中队、武平一中队被总队评为先进中队;支队被总队评为“创三无”安全工作先进支队,被公安部消防局评为消防宣传“五进”工作先进单位、信访工作先进单位、党的十七大消防安全保卫工作先进集体,并被公安部荣记集体三等功1次。三年来,支队党委着力抓好八项措施,实现“三基”工程建设“硬件”与“软件”建设协调发展。
一是精心谋划找准发展定位。支队党委高度重视部队“三基”工程建设,认真研究制定了基层基础建设三年规划,并坚持将此项工作纳入基层党委班子和各部门年度工作责任目标考评范畴。支队结合闽西消防部队实际,提出了“打品牌、抓亮点、求突破”的工作思路,引领全市部队在抓“三基”工程建设中,既要把“硬件”做好,更要把“软件”做强。
二是抓制度建设促责任落实。支队促成建立健全了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提请市政府先后下发了《消防安全责任实施方案》等文件,促成政府与各级各有关部门签订了消防安全责任状,并将火灾事故指标、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城镇消防规划编制、重大火灾隐患整改等工作纳入政府安全生产目标或消防安全责任书的考核内容,对发生重大火灾事故的实行一票否决,从而有力地推动了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落实。
三是依托政府夯实农村消防工作基础。针对龙岩地处山区,农村消防工作薄弱,农村亡人火灾多发的实际,支队提请市政府下发了《龙岩市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试点实施意见》,并在各地部署开展了加强农村消防工作“五个一”活动,即每村设立1个防火员、购买1部手抬泵、设置1个宣传栏、举办1次演练、制订1份防火公约活动,有效地夯实了农村消防工作基础。
四是因地制宜发展多种形式消防队伍。支队依托政府和企业,组建了集治安巡逻、防火灭火和处置突发事件等多种职能于一体的坑口火电厂合同制消防中队,并以此为模式,提请市政府在全市推广,此后又相继组建了龙岩开发区、长汀县腾飞开发区和连城县朋口开发区三个合同制消防中队,共招收了80名合同制消防员。此外,上杭古田中队和永定坎市中队也将于近期成立;
五是强化管理教育提高队伍整体素质。支队制定出台了《支队机关管理实施细则》、《士官量化管理规定》等制度,有效地加强了对部队的监督和管理,部队连续5年保持了“四无”良好态势,支队还出台了《龙岩市消防部队官兵参加在职学历教育若干规定》,规范了官兵参加在职学历教育,提高官兵的学习积极性。
六是畅通渠道抓好后勤保障。支队与市财政局联合召开全市消防部队“三基”工程建设后勤保障工作研讨会,促成市财政局和市公安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实施县级公安消防部门公用经费保障标准的通知》,规定全市消防部队公用经费标准参照公安机关执行,即人均2.1万元(新罗2.5万元),并制定出台了《部队经费审批权限规定》等4项后勤财务规章制度,得到了总队和部消防局的肯定和推广。
七是提升扶持基层力度抓好示范单位建设。支队制定下发了《龙岩市公安消防部队基层建设示范工作实施方案》,派出指导组深入基层大队蹲点指导。支队领导和党委成员多次开展实地调研,帮助解决实际问题。经过努力,示范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特别是在警营文化建设和基础台帐建设方面,为全市部队树立了一个很好的典型。支队在武平大队召开了全市消防部队“三基”工程建设推进会,07年、08年,支队又先后两次指导武平大队撰写“三基”工程建设典型经验材料并将建设成果拍成专题片向全市部队发放,典型引路,以点带面,全力推动全市部队“三基”建设迈上新的台阶。
八是强化装备建设提升部队战斗力。三年来,共计投入消防器材专项经费2309.84万元,购置了水罐车14辆,消防摩托车2辆,消防指挥车9辆,接受捐赠消防车1辆。另外,价值826万元的德国马基路斯54米直曲臂智能型云梯车已经于今年8月装备特勤。目前,龙岩市消防部队普通中队个人防护装备、特种防护装备、特勤装备配备、消防车辆已经全部达标,并逐步实现更新换代,全市装备建设走在了山区部队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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