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督促各街道办事处(鲁谷社区)落实消防安全责任,11月27日,石景山区防火安全委员会根据今年年初下发的《石景山区防火安全委员会2008年工作要点》(石防字〔2008〕12号)及《2008年石景山区构建平安奥运火灾防控体系落实政府消防工作责任制绩效评价项目书》(石防字〔2008〕26号)的要求,结合日常开展的各类消防工作,制定并下发了《2008年度街道落实消防工作责任考核验收标准》,并决定于12月1日—12月5日,利用一周时间对街道进行考核,考核成绩将纳入到2008年度领导绩效考评范畴之内。
2008年石景山区防火安全委员会对各街道办事处的验收内容主要包括六大项内容:一是辖区内火灾发生情况;二是街道级防火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建设情况;三是组织相关部门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及社区消防安全整治情况;四是社区“六个一”建设情况;五是119等消防宣传情况;六是其他加分及减分情况。
2008年对街道考核着重在奥运期间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以及人员密集场所和今冬明春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小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社会化宣传方面,三项内容所占分数比例达到了70分(满分100分)。其中在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中,规定各街道要根据《石景山区防火安全委员会关于深刻吸取深圳特大火灾教训继续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石防字[2008]35号)要求,建立《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登记表》;在小区消防专项整治工作中,将社区“六个一”和小区划线工作提到了议事日程,按照年初的要求,今年年底,全区131个社区“六个一”达标率应为100%,如在抽查过程中发现弄虚作假的街道,将被取消评选为“优秀”的资格;其中对组织小区划线工作积极的街道,将采取在总分的基础上实施“加分”的方法,对街道进行鼓励。
《石景山区2008年度街道落实消防工作责任考核验收标准》规定了考评成绩的生成与公布的方法,其中消防工作考评成绩采取“日常积累、年终考评、自动生成”的原则;考评成绩纳入到政府目标责任考核和领导干部政绩考评内容中;区防火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组织检查,检查采取实地检查与考评办公室日常掌握的情况相结合的方式。
按照时间安排,石景山区防火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将组织防火委主任及副主任对各街道2008年消防工作实施考评。考评结束后,将对先进街道及个人进行表彰,对落实消防安全责任不力的街道实施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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