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平顶山市石龙区按照省、市政府关于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的一系列部署,结合区情,积极探索,强力推进农村消防工作,全区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得到了较快发展,所辖11个行政村全部达到了省防委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标准。
为确保农村消防工作顺利开展,该区首先制定了《关于在全区开展农村社区建设工作的意见》和《石龙区农村社区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把消防工作纳入新农村建设之中统一规划,同步推进;制定了《石龙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了建设标准;制定了《石龙区平安农村社区建设标准及要求》,将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纳入平安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范围,为农村消防工作的健康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政策保障。将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实行专款专用,满足需要。要求各办事处和行政村按照1:1的比例拿出一部分资金,作为义务消防队员的工作补助和消防宣传经费。今年以来,每个行政村投入资金平均不低于5万元用于消防建设。同时明确区政府、办事处和行政村三级责任。区政府、办事处和行政村之间层层签订责任书的形式,明晰三级职责和任务,并建立了区政府干部包办事处、办事处干部包村、村干部包农户的“三包”责任制,实行责任捆绑,严格考评奖惩,落实责任追究,对完不成消防建设任务和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村实行一票否决,形成了互动联动、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在此基础上区政府将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纳入政府政务督查重要内容之一,坚持每月进行一次现场督导,每季度对建设情况进行一次通报。公安派出所结合“每周一查”制度落实,重点对驻村企业、村办学校和“九小场所”进行消防专项检查。村治安巡防队和十户联防组每天对全村消防安全状况进行全面巡查,对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上报公安派出所。据统计,今年以来,通过三种检查,各村共发现火灾隐患867处,督促整改862处,疏通消防通道125条,改造村民家用电气线路43000余米,更换炉灶620余个,各村基本实现了路通、炉清、电净,农村消防安全环境明显改善。
在各级政府的积极努力下,11个消防工作建设试点行政村制定了村村建立消防队的工作目标,每个行政村都必须建立有不少于5名队员、有战斗服和常规器材装备,有队员值班室和有执勤经费保障的“四有”农村兼职消防队,在距区消防大队较远的村配置小型多功能消防车,满足了农村灭火战斗的基本需要。设置两处消防取水设施。坚持因地制宜,对使用城乡自来水管网的村,在村内主要道路和村入口处安装2个消火栓;对附近有天然水源的村,设置2处取水平台;对上述两种水源都无法保证的村,通过设置2处消防水池的方式满足消防用水需要。今年,全区11个村共新增消火栓12个,设置取水平台4处,消防水池6处。配置了三类消防器材。在各类消防水源附近设置消防器材箱,配置消防水带、水枪和消火栓扳手三种器材;在村委会、村小学和村民集中的活动场所设置消防器材放置点,分别配备灭火器、消防锨、消防桶,发生火灾可以随时取用;要求每个农户家中配备不少于1具4公斤干粉灭火器。各村共新增器材箱(点)135个,90%以上的农户配备了灭火器材,有效提高了农村抗御火灾的整体能力。四是明确消防安全“四大员”。明确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办公室一名同志作为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的专职协调员,负责全区农村消防工作的协调和指导。在每村成立消防工作领导小组,设置消防服务站,明确村委会一名干部为消防安全管理员,专门负责本村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使之成为全村消防工作的“明白人”。以村治安联防队和十户联防组为基础,每村组织不少于10名的义务消防员,负责日常特别是夜间的防火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向消防安全管理员汇报,对初起火灾及时组织扑救。村内每30户设置一名义务消防宣传员,定期宣传农村防火灭火常识和自防自救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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