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沧州河间市山张村村民委员会消防办公室暨义务消防队正式成立,至此,沧州市已有150个村庄建设了农村消防工作室或消防宣传室,500余个村镇建立了村民义务消防队,配置简易灭火器材机具2000余件,这标志着沧州市新农村消防建设工作迈出坚实的一步。
据了解,为进一步改善农村消防安全条件,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沧州市抓住农村经济快速发展的有利时机,采取多种措施,不断加大农村消防工作力度。沧州市政府先后下发了《关于加强农村消防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将消防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范围的通知》、《农村消防建设暂行标准》等多个规范性文件,对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派出所、基层群众组织在农村消防工作的职责任务进行了明确,同时对农村消防状况规定了达标标准。通过构筑农村火灾预防、扑救和宣传教育平台,从内容和形式上丰富了农村消防工作,夯实了农村消防工作基础,营造了浓郁的农村消防工作氛围。沧州消防部门不断加强农村的消防安全检查,督促农村基层组织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确立了24个农村消防建设试点,并在总结试点建设经验的基础上,完善了农村消防建设标准向全市推广,指导村民委员会落实各项消防制度,以村民委员会为群众自防自救责任主体,发挥主观能动性,带动广大村民关注消防,改善消防安全环境。引导村民结合自身条件,利用手中工具,自制消防器材,做到“平时能生产、战时能救灾”,并成立治安联防消防队伍,从根本上改善农村消防设施滞后的不良局面。同时积极拓宽消防宣传教育渠道,宣传火灾预防、安全疏散及逃生自救方法,倡导科学的生产、生活习俗,指导村民安全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增强农民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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