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依法治火力度,根据10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修订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以下简称“新消防法”)的新形势,上海市积极宣传贯彻新消防法,迅速启动《上海市消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修订工作。日前,上海市消防局邀请市人大内司委、市人大法工委、市政府法制办、市公安局法制办等法制部门的领导、专家,召开了《条例》修订工作启动协调会议。
《消防法》实施十年来,《条例》应对上位法历经四次修改,对促进上海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发挥了重要的法制保障作用。随着上海“四个率先”、“四个中心”建设步伐加快,特别是2010年上海世博会的临近,上海面临着许多前所未有的国际性消防难题和非传统的消防安全问题,对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提升城市消防综合实力带来了严峻挑战,加强消防法制建设刻不容缓。
随着我国的经济、社会形势发生了巨大变化,尤其是从上海的情况看,作为建设中的国际金融、经济、航运、贸易四个中心之一的国际化大都市,上海的发展十分迅速。现行《条例》的一些规定已经难以适应新时期消防工作的需要,亟需作出相应的修改和完善。同时,此次《消防法》修订案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责任主体的消防责任、消防执法监督等方面,尤其是对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验收以及消防监督检查等工作制度作出重大调整。为了配合《消防法》修订案的颁布,作为与之配套的地方性法规,《条例》修订工作势在必行。
市人大、市政府、市公安局法制部门与会领导表示,《消防法》的重新修订和颁布实施是一个重要和难得的契机,各级领导对《条例》修订工作高度重视,市人大、市政府、市公安局法制部门将全力支持,推动《条例》尽早修订出台,使上海市的消防地方立法工作走在全国的前列,也为2010年世博会举行提供重要的法制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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