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县委、县政府办公楼的消防安全,确保一旦发生火灾能第一时间得到有效的控制、扑救,11月5日上午,受莘县县委、县政府的委托,聊城消防支队莘县大队积极组织,为两机关单位的办公楼配备了灭火器,确保了政府办公场所的安全。
莘县消防大队一行人在大队教导员王金的带领下,来到莘县县委、县政府办公楼,将统一制式的装有灭火器的灭火器箱摆放在各个楼层的显要位置,并粘贴了带有“灭火器”字样的标示,方便各楼层工作人员的识别、使用。
在配备完毕后,大队防火监督人员还向各楼层的工作人员详细介绍了灭火器的使用方法、注意事项,并教授了一些初期火灾扑救、火场疏散、自救逃生等基本常识,进一步提高了政府工作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和逃生自救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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